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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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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后首家获受理!高瓴入股
证券时报· 2025-07-31 15:08
IPO申请受理 - 公司科创板IPO申请于7月31日获上交所受理 成为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受理企业[1][3] 机构投资者情况 - 高瓴辰钧在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公司3.94%股份[3] - 珠海高瓴被认定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其管理的基金符合持股比例和期限要求[4] 产品研发进展 - 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新替妥®)于2025年2月获批上市 为全球首款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药物[3] - 该产品获得国家药监局突破性治疗药物认定及美国FDA快速通道资格[3] 财务表现 - 2022年度至2025年第一季度持续亏损 截至2025年3月底累计未弥补亏损达10.24亿元[3] 制度创新 - 公司成为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首家企业[3] - 该制度要求投资机构近5年有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4] - 制度试点仅限于第五套标准企业 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5]
重启后首家获受理!高瓴入股
证券时报· 2025-07-31 15:00
公司IPO申请 - 泰诺麦博于7月31日提交科创板IPO申请,成为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受理企业 [1] - 公司同时成为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首家企业 [3] 公司背景与产品 - 泰诺麦博成立于2015年,专注于创新生物制药领域 [3] - 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新替妥®)于2025年2月获批上市,是全球首款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药物 [3] - 该产品是抗感染领域首个被CDE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的国产创新生物药,并获得美国FDA"快速通道"资格 [3] 财务表现 - 2022年度至2025年1-3月持续亏损,截至2025年3月底累计未弥补亏损达10.24亿元 [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试点该制度,要求投资机构近5年有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 [4] - 机构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发行人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4] - 高瓴辰钧2021年5月入股泰诺麦博,IPO申报前24个月持股比例为3.94%,其管理人珠海高瓴被认定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3][4] 制度意义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借鉴自港交所18A和18C章节,但科创板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小范围试点 [6] - 该制度通过专业机构的市场判断能力为审核注入"市场智慧",但不构成新上市条件 [5][6] 政策背景 - 此次IPO受理标志着科创板"1+6"新政下"科创-资本"双循环的落地实践 [4] - 上交所通过第五套标准进一步发挥服务未盈利科创企业的功能 [4]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亏损且营收为0也可上市!
搜狐财经· 2025-07-18 13:41
科创板上市标准 - 第一套标准要求公司预计市值10亿元以上,且最近两年净利润合计50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盈利且营收1亿元以上 [1] - 第二套标准允许亏损上市,要求预计市值15亿元以上,最近一年营收2亿元以上且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15% [2][3] - 第三套标准要求预计市值20亿元以上,最近一年营收3亿元以上且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亿元以上 [4] - 第四套标准要求预计市值30亿元以上且最近一年营收3亿元以上,不要求现金流 [5][6] - 第五套标准不要求盈利、营收或现金流,但需预计市值40亿元以上,且产品需经国家批准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如医药企业需核心产品进入二期临床试验) [7][8] 第五套标准实施动态 - 科创板开板以来已有20家生物医药企业通过第五套标准上市 [9] - 2023年下半年暂停第五套标准审核,2025年6月重启并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10] - 适用领域包括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 [11]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定义 -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私募基金投资的企业近五年有5家以上在科创板上市或10家境内外上市 [12] - 政府基金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产业投资人 [13] - 持股超两年且持股比例≥3%或投资额≥5亿元,无关联关系 [14][15] 科创板行业要求 - 禁止房地产、金融、投资类企业上市 [17] - 限制金融科技(如蚂蚁金服)、模式创新企业(如滴滴)上市 [18] - 鼓励七大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及其他符合定位的领域 [19][20][21][22][23] 科创属性技术指标 - 需同时满足四项指标: - 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5%(软件企业≥10%)或累计研发投入≥8000万元 [25] - 研发人员占比≥10% [26] - 主营业务相关发明专利≥7项(软件企业除外) [27] - 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25%或最近一年营收≥3亿元(第五套标准豁免) [27] - 替代条件包括核心技术获国家认定、参与国家级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 [28] 其他上市要求 - 需管理规范且股权架构合规,股权问题可能导致上市失败 [24][29] - 常见股权问题包括创始人持股、合伙人纠纷、股权转让瑕疵等 [34][35][36]
科创板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落地
金融时报· 2025-07-17 01:39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改革 - 上交所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明确界定范围、持股要求及独立性标准 [1] - 制度旨在提升科创板包容性,平衡风险防控,引导长期资本聚焦硬科技早期投资 [1] - 证监会拟借鉴境外市场做法,借助专业机构判断增强对企业科创属性和商业前景的评估 [2]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定义 - 范围包括私募基金、政府基金、链主企业投资机构,需具备健全治理结构和大规模资产管理能力 [4] - 要求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科技企业 [4] - 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入股,持股不低于3%或投资金额超5亿元,且保持独立性 [4] 境外市场经验参考 - 港交所2018年针对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公司设立资深投资者制度,67家18A规则公司平均每家获3名投资者持股21% [3] - 适用18A规则公司上市后3年营收大幅增长,净利润显著减亏 [3] 市场机制与政策协同 - 资深机构投资者通过市场化机制识别优质科技企业,弥补审核机构专业判断不足 [2][5] - 制度鼓励创投机构投早投小,私募股权基金规模达10.96万亿元,创业基金规模3.41万亿元 [6] - 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90%曾获私募股权基金投资 [6] 创投行业影响 - 头部机构凭借行业洞察力和成熟筛选机制占据优势,中小私募或转向细分领域差异化竞争 [7] - 产业链核心企业因技术理解深入,成为重要投资主体 [6] - 改革拓宽创投退出渠道,优化资源配置,激励创新创业 [7]
A股迎新制度试点:VC/PE入围“资深玩家”
FOFWEEKLY· 2025-07-15 09:59
科创板新规核心观点 - 新规将重塑科技企业定价逻辑,推动投资模式从"Pre-IPO套利"转向全周期价值陪伴[2]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将支持真正具成长性的企业定价与发行,利好头部创投机构[3] - 新规要求报价需具有长期持有意愿和可追责机制,建立"谁报价、谁买单"逻辑,强化买方定价[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 - 符合条件的机构包括: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政府投资基金、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产业链核心企业及其投资机构[5] - 投资经验要求:近5年有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案例,政府类机构和链主企业可放宽限制[6] - 数据:符合科创板5家上市标准的机构170多家,符合10家上市标准的机构近80家[6] 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 专业投资者的定价锚定效应可降低发行估值泡沫或破发风险,提高市场定价效率[8] - 结合IPO预先审阅机制可缩短问询周期,优质企业上市时间进一步压缩[8] - 对依赖讲故事、高估值、低基本面的项目,IPO通道将明显收窄[3] 对创投机构的影响 - 头部PE机构优势凸显,更易满足认定标准,在科创板生态中占据先发优势[10] - 投资模式转变:需至少提前24个月投资且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不低于5亿元,从短期套利转向全周期陪伴[11] - 对专业性要求提升:需加强合规管理和投后赋能,严格把控项目质量[11] 行业聚焦领域 -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主要适用于生物医药、半导体等研发投入高、盈利周期长但成长潜力大的科技企业[10] - 制度有助于精准识别优质科技企业,降低低质企业"滥竽充数"风险,引导资金流向国家创新战略领域[10]
A股新制度试点,如何解读?
中国基金报· 2025-07-14 12:32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试点 - 上交所正式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针对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 [1] - 制度旨在支持真正具成长性的企业定价与发行,有助于创投机构顺利实现IPO退出 [1] - 头部VC/PE机构可借此拓展产业链话语权,但对依赖讲故事、高估值、低基本面的项目将面临IPO通道收窄 [1] 申请机构资格 - 符合条件的机构包括:VC/PE机构、政府投资基金、产业链核心企业及其投资机构 [3] - 投资经验要求:近5年有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案例 [4] - 政府类投资机构和链主旗下机构可豁免部分上市数量要求 [4] - 符合"5家科创板上市"标准的机构有170多家,符合"10家境内外上市"标准的机构近80家 [4] 制度核心机制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需承诺长期持有并建立可追责机制,强化"买方定价、买者自负"逻辑 [6] - 专业投资者的入股情况将作为审核注册参考,形成风险绑定 [6] - 其定价锚定效应可降低发行估值泡沫或破发风险,提升资本市场定价效率 [6] 对创投机构的影响 - 头部PE机构因丰富上市案例和规模优势更易满足认定标准,获取优质项目能力增强 [8] - 投资模式从"Pre-IPO套利"转向全周期陪伴式,需提前24个月投资并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金额 [8] - 机构需加强合规管理和投后能力,严格把关项目质量 [8] 行业聚焦领域 -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主要覆盖生物医药、半导体等高研发投入、长盈利周期的科技企业 [7] - 创新药等硬科技领域因研发风险高、价值难判断,将受益于专业机构的背书和识别 [7] - 制度有助于引导资金流向国家创新战略相关的科技前沿领域 [7]
A股新制度试点,如何解读?
中国基金报· 2025-07-14 11:44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试点 - 上交所正式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针对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 [1] - 制度利好头部创投机构,支持真正具成长性的企业定价与发行,有助于创投机构顺利实现IPO退出 [1] - 头部VC/PE申请成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可拓展产业链话语权,但对依赖讲故事、高估值、低基本面的项目而言,IPO通道将明显收窄 [1] 申请机构资格 - 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主要是VC/PE机构,包括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等 [3] - 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基金也可申请 [3] - 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产业链核心企业及其设立的投资机构同样符合条件 [3] - 投资经验要求:近5年有5家以上已在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已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 [4] - 政府类投资机构和链主旗下投资机构可豁免上市企业数量限制 [4] - 符合"近5年有5家以上已在科创板上市"的投资机构有170多家,符合"10家以上已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投资机构有近80家 [5] 制度影响 - 新制度要求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报价需具长期持有意愿和可追责机制,建立"谁报价、谁买单"逻辑,有助于完善市场化询价体系 [7] - 专业投资者入股情况作为审核注册参考,形成实质性风险绑定,具有定价锚定效应,可降低发行估值泡沫或破发风险 [7] - 结合IPO预先审阅机制可缩短问询周期,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7] 对创投机构的影响 - 制度对头部创投机构的利好凸显,更易满足认定标准,在科创板生态中占据先发优势 [9] - 投资模式将从"Pre-IPO套利"转向全周期陪伴式投资,对投资机构专业化判断能力和基金资金匹配提出更高要求 [10][11] - 创投机构必须加强合规管理,建立独立性审查机制,加强投后管理 [11] - 制度有助于精准识别优质科技企业,降低低质企业"滥竽充数"风险,引导资金流向符合国家创新战略的科技前沿领域 [9]
媒体视点 | 科创板“1+6”政策配套规则来了!资本市场支持科创再迎重磅改革
证监会发布· 2025-07-14 07:44
科创成长层指引发布 - 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32家存量未盈利企业即日进入"成长层",同步发布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配套政策 [1]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成长层 [4] - 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简称后将添加"U"作为特殊标识,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 [4] 未盈利企业发展情况 - 六年来有54家未盈利企业成功登陆科创板,2024年54家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744.79亿元,其中26家企业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 [4] - 6年间54家公司中累计22家企业上市后实现盈利,成功摘掉"未盈利"帽子 [4] - 未盈利企业登陆科创板后获得较好发展,2025年6月18日将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 [2]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将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作为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审核注册时的参考 [6]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是境外市场成熟制度,港交所2018年就"生物科技公司"和"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引入"资深投资者"制度 [7] - 截至2024年底,适用港交所18A规则的67家上市公司平均每家拥有资深投资者3名,单个资深投资者平均持股约6.5%,合计持股平均约21% [8] 改革意义与影响 - 科创成长层制度增强市场包容性,为不同发展阶段尤其是成长初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 [5] - 改革聚焦"硬核"科技企业,允许技术有突破、研发投入大、暂未盈利的企业上市,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 [5]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助于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 [9]
科创板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设置了主体、投资经验、持股比例等多重认定标准
上海证券报· 2025-07-13 19:46
科创板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制度核心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明确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自7月13日起施行 [1] - 制度旨在健全市场化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的机制落实证监会增强科创板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1] - 试点范围限定为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允许企业自主认定并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1][2] 制度具体规则 - 主体认定标准包括治理健全的私募基金政府出资基金链主企业投资机构等管理资产规模需达标且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 [3] - 持股要求为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禁止突击入股 [3]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仅作为审核参考不构成上市门槛不影响第五套标准适用性 [2][3] 市场影响与意义 - 当前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90%曾获私募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规模达10.96万亿元创业投资基金规模3.41万亿元 [4] - 制度通过绑定专业机构资金与声誉形成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对优质科技企业的识别效率 [5]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科创属性判断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可辅助监管层过滤低成长性企业 [5]
科创板改革“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出炉
证券时报· 2025-07-13 17:33
科创板改革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发布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改革"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包括三项业务指引和两项修订的业务指南,旨在落实中国证监会《科创板意见》[1] - 改革内容包括《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新规[1] - 同步修订《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和《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两项业务指南[1] 科创成长层相关规定 - 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好、研发投入高、上市时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1] - 涵盖存量32家未盈利科创板公司和新注册的未盈利科创板公司[1]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企业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2] - 调出程序在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2] - 个人投资者门槛保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不变[2] 预先审阅机制 - 关键技术攻关企业可申请IPO预先审阅以避免过早披露敏感信息[2] - 申请文件需符合IPO正式申报要求,并完成保荐人内部程序及证监会辅导验收[2] - 上交所将严格审核但不构成对发行条件的预先确认[3] - 通过预先审阅的企业将获得IPO审核程序加速[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申报企业中试点[3] - 认定标准包括:管理资产规模大、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公司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公司[3] - 要求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3] - 对机构投资者的合规性和独立性提出明确要求[3] 改革实施计划 - 上交所将推进规则落地,推动典型案例示范效应[4] -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以凝聚市场共识[4] - 提升监管质效,维护市场平稳运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