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设置了主体、投资经验、持股比例等多重认定标准
上海证券报·2025-07-13 19:46
科创板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制度核心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明确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自7月13日起施行 [1] - 制度旨在健全市场化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的机制落实证监会增强科创板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1] - 试点范围限定为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允许企业自主认定并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1][2] 制度具体规则 - 主体认定标准包括治理健全的私募基金政府出资基金链主企业投资机构等管理资产规模需达标且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 [3] - 持股要求为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禁止突击入股 [3]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仅作为审核参考不构成上市门槛不影响第五套标准适用性 [2][3] 市场影响与意义 - 当前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90%曾获私募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规模达10.96万亿元创业投资基金规模3.41万亿元 [4] - 制度通过绑定专业机构资金与声誉形成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对优质科技企业的识别效率 [5]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科创属性判断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可辅助监管层过滤低成长性企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