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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两家退市公司被罚监管部门推动立体追责 杜绝“一退了之”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2 16:09
监管态度与执法行动 - 监管部门对退市公司坚持"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一追到底"的监管态度 [1] - 2024年以来证监会查处64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 对44家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合计罚款12亿元 案均处罚金额2731万元 [4] - 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关键少数"处罚全覆盖 对63人采取3年及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华铁股份违规案例 - 公司涉及未披露大额资金占用、财务造假等严重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被广东证监局处以罚款合计2620万元 [1] - 退市后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被处以300万元罚款 时任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分别被罚150万元和80万元 [2] - 退市前新发生三项违法行为:2023年半年报未披露关联交易约11亿元 定期报告虚增存货6亿元 多计货币资金最高达6981.97万元 拟被处以2415万元罚款 [2] 泰禾集团违规案例 - 公司因触及面值退市指标于2023年8月摘牌退市 此次因信披违法违规被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 [1] 退市公司违规类型分布 - 已处罚的44家退市公司中 28家因财务造假被处罚 7家因资金占用被处罚 9家因未按期披露重点事项被处罚 [4] - 目前仍有20家退市公司的稽查处罚程序正在推进中 [4] 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 - 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提出退市公司投资者可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5] - 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 泽达易盛案7195名投资者获2.85亿元全额赔偿 紫晶存储案近1.7万投资者获赔约10.86亿元 [6] - 太安堂资金占用案通过代位诉讼全额追回占用资金本息合计5.72亿元 [6] 刑事追责进展 - 2024年以来证监会已向公安机关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7] - 美尚生态退市后已被移送公安机关 康得新时任董事长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博天环境实控人已被逮捕 锦州港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 - 刑事追责与行政、民事追责协同构建"三位一体"惩戒体系 [8]
两天两家退市公司被罚 监管部门推动立体追责 杜绝“一退了之”
证券日报· 2025-08-22 16:04
监管执法动态 - 华铁股份和泰禾集团两家退市公司于8月21日及22日先后收到行政处罚公告 [1] - 监管部门对退市公司坚持"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一追到底"的监管态度 [2] - 2024年以来证监会已查处64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 对44家作出行政处罚 合计罚款12亿元 案均处罚金额2731万元 [6] 华铁股份违规详情 - 公司因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于2024年8月27日摘牌退市 [3] - 涉及未披露大额资金占用和财务造假问题 2024年5月被广东证监局处罚2620万元 实际控制人遭终身市场禁入 [3] - 退市后因未披露2023年年报被罚300万元 时任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分别被罚150万元和80万元 [3] - 2025年8月21日再收罚单 涉及三项违法行为:未披露关联交易11亿元 虚增存货6亿元 多计货币资金5200万元和6981.97万元 [4]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及高管处以2415万元罚款 并对财务总监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4] 退市监管政策导向 - 监管部门强调"退市不免责"原则 构建"有错必纠"的市场生态 [4] - 44家被处罚退市公司中28家因财务造假被罚 7家因资金占用被罚 9家因未按期披露重点事项被罚 [6] - 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文明确退市公司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7] - 新"国九条"要求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 [8] 投资者保护机制 - 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支持诉讼等制度强化投资者保护 [9] - 泽达易盛案中7195名投资者获2.85亿元全额赔偿 紫晶存储案中1.7万投资者获赔10.86亿元 [9] - 太安堂资金占用案通过代位诉讼追回5.72亿元资金本息 [9] - 巴安水务、世茂股份、美尚生态等退市公司涉及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正在审理中 [9][10] 立体化追责体系 - 2024年证监会已向公安机关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犯罪线索 [10] - 美尚生态被移送公安机关 康得新原董事长被判15年有期徒刑 博天环境实控人被逮捕 锦州港相关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 - 刑事追责与行政、民事追责协同构建"三位一体"惩戒体系 [10][11] - 刑事程序有助于锁定可供民事赔偿的资产 为投资者挽回损失创造条件 [11]
思创医惠涉嫌欺诈发行引公安调查 监管立体追责筑牢市场防线
新华网· 2025-08-20 09:09
欺诈发行调查 - 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证券案被杭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取证,目前处于侦查阶段[1] - 调查与2024年1月证监局查实的财务造假案件密切相关,涉及2019-2020年通过子公司与多家公司开展虚假业务[2] - 2019年虚增营收3492.94万元、利润3302.17万元(占当期利润20.03%),2020年1-9月虚增营收6096.02万元、利润5237.07万元(占当期利润56.81%)[2] - 虚假数据被纳入2019-2020年报,并成为2021年8.17亿元可转债发行的依据[3] 行政处罚与追责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处以8570万元罚款,原董事长章笠中被实施10年市场禁入并罚款750万元[3] - 公安机关介入可能意味着案件从行政处罚进入刑事侦查环节[3] - 公司表示公安调查主要涉及刑事责任认定,调取资料在原证监会调取范围内[3] 股权与业务调整 - 2024年1月原董事长辞职,2025年4月苍南建设与思加物联接盘成为控股股东(持股11.33%),实控人变更为苍南县财政局[3] - 2025年8月完成对涉案子公司医惠科技100%股权剥离,该子公司2024年1-10月亏损3.16亿元[4] - 公司战略转向物联网赛道,提出"聚焦物联网,重塑增长引擎"[4] 财务表现 - 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78亿元、-8.74亿元、-5.02亿元,2025年一季度亏损1955.90万元(同比收窄71.14%)[4] - 公司称国资入股后经营困境转为经营压力,2024年至今亏损减少,财务资金充足无退市风险[4] 行业监管动态 -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六部委文件,提出构建跨部门协作体系打击财务造假[5] - 2025年5月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文强调从严查处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造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6] - 公司表示已组建专业团队与投资者沟通赔偿方案,目前股东户数73798户[6]
严惩“首恶”构建不敢假市场生态
经济日报· 2025-08-10 21:51
核心观点 - 力源科技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刑,成为今年7月第6家因财务造假涉刑的上市公司,反映监管层"行刑衔接、立体追责"及严惩"首恶"的执法新态势 [1] - 财务造假"首恶"是指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起组织、策划、指挥或主导作用的关键责任人,通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1] - 新证券法修订将信息披露违法罚款上限从6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并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造假"的从重处罚条款 [3] - 治理财务造假乱象需构建"不敢假"的市场生态,包括强化刑事司法威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中介机构"终身追责"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力度等 [4] 力源科技案分析 - 力源科技造假仅存续1年即被查处,相较于传统造假案动辄3年至5年的持续期,案件处理周期缩短近半 [2] - 力源科技实控人沈万中被处以330万元罚金的行政处罚,并面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刑事处罚 [2] - 2022年9月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后,证监会于2023年1月立案调查,同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最终在今年7月完成刑事判决,整个过程用时两年九个月 [2] 监管执法新态势 - 今年7月1日至8月7日,共有8家上市公司"首恶"被追究刑事责任,罪名涉及欺诈发行、违规披露、操纵市场等 [2]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与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形成政策联动,加速构建"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的立体追责体系 [3] - 监管持续加码,但仍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铤而走险,原因包括利益驱动机制未根本改变、公司治理失效、中介机构失职等 [3] 财务造假新特点 - 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部分企业为达到上市标准,造假手段越发复杂隐蔽 [3] - 瑞斯康达参与的专网通信虚假业务通过构建"生产型公司+垫资方"的复杂架构,形成虚假自循环链条,给监管带来更大挑战 [3]
证监会发布!“罚款17亿元,19人市场禁入”
新浪财经· 2025-03-29 01:07
文章核心观点 - 东旭集团等公司证券违法被处罚,彰显监管对违法违规“零容忍”决心,立体追责将跟进,资本市场严打违法犯罪推动高质量发展 [1][6][11] 东旭集团等公司违法情况 - 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存在证券违法行为,河北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1][3] - 违法违规事实包括2017年东旭光电骗募75.65亿元、2018年东旭集团骗募35亿元;2015 - 2019年东旭集团虚增收入478.25亿元等、东旭光电虚增收入167.6亿元等;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69.59亿元;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 [4][5] 处罚措施 - 拟对东旭集团时任董事长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19名主要责任人员被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6] - 相关中介机构违法执业行为正在同步调查 [2][6] 后续追责 - “首恶”或被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管部门督促追回被占用资金,涉及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8] - 投服中心支持投资者对东旭光电立案申请,等待法院正式受理通知 [8] 资本市场监管动态 - 新“国九条”要求构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今年资本市场严打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 [10] - 2月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有进展,3月*ST普利财务造假案被处罚并启动退市程序 [11] - 证监会将“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保护投资者,营造市场生态推动高质量发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