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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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提出全球治理倡议
财联社· 2025-09-01 09:27
全球治理倡议核心内容 - 奉行主权平等 坚持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在全球治理中平等参与决策受益 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并提升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 [2] - 遵守国际法治 全面充分完整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确保国际法规则平等统一适用且不搞双标 [2] - 践行多边主义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加强团结协作反对单边主义 坚定维护联合国地位和权威 [2] - 倡导以人为本 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保障各国人民共同参与共享成果 更好应对共同挑战弥合南北发展鸿沟 [2] - 注重行动导向 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全球行动 调动资源打造可视成果避免治理滞后碎片化 [2] 会议背景 - 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于9月1日下午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行 [1] - 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全球治理倡议 [1][2]
国际调解院推介招待会在维也纳联合国总部举行
快讯· 2025-07-18 23:41
国际调解院推介招待会 - 中国常驻维也纳代表团与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在维也纳联合国总部共同举办国际调解院推介招待会 [1] - 各国常驻维也纳高级外交官、参加贸法会会议代表和各国际机构代表等150余人出席 [1] - 中国常驻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李松大使表示《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调解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优先方法之一 [1] 国际调解院的意义 - 联合国成立80年来调解领域迄今还没有一个政府间法律组织 国际调解院将填补这一空白 [1] - 国际调解院是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的重要法治公共产品 [1] - 国际调解院是中国与各方一道共同为真正的多边主义作出的新贡献 是国际法治领域的创新之举 [1] 中国的立场与贡献 - 中方将继续积极主张以互谅互让精神处理分歧 以对话协商方式凝聚共识 [1] - 中方将以合作共赢态度促进发展 以面向未来眼光解决问题 [1] - 中国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热点问题解决之道 为各国化解矛盾分歧提供中国智慧 [1]
再揭“南海仲裁案”及其“裁决”的非法底色(国际论坛)
人民日报· 2025-07-11 21:58
南海仲裁案争议 - 国际舆论场在7月12日前后频繁炒作所谓"南海仲裁案"及其"裁决",部分南海争端当事国试图借此强化单方面主张,个别域外势力则借机挑拨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 [1] - 中国一贯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不接受、不承认裁决结果"的立场,认为该仲裁严重干扰南海问题解决,损害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公信力 [1] 仲裁庭法律缺陷 - 仲裁庭违背"国家同意"原则进行越权审理,其裁决缺乏法律基础,属于无源之水 [1] - 仲裁庭罔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调整领土主权事项的规定,强行裁定领土归属,违背国际司法基本原则 [2] - 仲裁庭在"历史性权利""群岛整体性"等问题上肆意变更海洋法规则,实际是在进行"造法"而非解释法律 [2] 仲裁程序公正性问题 - 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同时担任日本政府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存在利益冲突 [2] - 仲裁庭多次允许菲律宾提交补充"证据",且未对专家报告进行充分质询就径直采信,违反国际法证据规则 [2] 南海问题解决路径 - 南海问题涉及多国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争端,历史、政治、法律因素复杂,无法通过单方面仲裁解决 [3] - 当前南海形势总体稳定并非因为仲裁裁决,而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3] - 解决南海问题需要各方保持克制和耐心,尊重历史事实,发挥国际合作精神 [1][3]
中国代表敦促国际社会切实采取措施保护武装冲突中的儿童
新华社· 2025-06-25 22:49
国际社会保护武装冲突中儿童的措施 - 推动停火止战是当务之急,国际社会需加大斡旋努力,尽快平息冲突,避免外部干涉行为激化矛盾 [1] - 加大人道援助是现实之需,以色列应立即停止对加沙的封锁,国际社会应加大对冲突地区的人道支持 [1] - 加强国际法治是根本之道,安理会需统筹儿童保护工具箱,确保对严重侵害行为问责,各方应严格遵守国际人道法 [1] 推进可持续发展以消除冲突根源 - 发展不足是导致冲突的重要根源,国际社会应帮助冲突当事国消除贫困、普及教育、健全医疗 [2] - 联合国需从机制和资源上重点保障发展领域,为儿童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2] 中国在国际社会的承诺 - 中方将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消弭冲突、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作出不懈努力 [3]
中国代表:单边强制措施破坏多边主义和国际法治根基
新华社· 2025-06-17 02:38
单边强制措施的影响 - 单边强制措施违背《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破坏多边主义和国际法治根基 [1] - 单边强制措施将一国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和他国法律之上,践踏主权平等原则 [1] - 金融封锁、贸易限制、"长臂管辖"等措施干扰国际经贸与科技合作,冲击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经济秩序 [1] - 单边强制措施威胁全球产供链稳定,加剧粮食、能源危机,拉大贫富差距和南北鸿沟 [1] 中国的立场与行动 - 中国作为全球南方重要成员和单边强制措施受害者,始终站在公平正义、多边主义和发展中国家一边 [2] - 中国呼吁共同抵制单边主义、霸权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2] - 中国愿推动全球治理朝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促进全人类共享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 [2] 国际社会的回应 - 联大通过决议,宣布每年12月4日为"反对单边强制措施国际日" [3]
国际调解院为动荡世界注入和平新动力
环球时报· 2025-06-03 08:36
国际调解院成立背景 - 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组织[1] - 33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成为创始成员国[1] - 突破传统司法裁判和仲裁机制的局限性[1] 调解机制优势 - 香港司法实践显示法庭调解案件和解率达50%[1] - 调解以尊重当事方意愿为前提通过中立第三方协助探索共赢方案[1] - 为文化差异大政治敏感度高的国际纠纷提供新路径[1] 国际争端解决现状 - 发展中国家面临话语权缺失规则适用性不足成本难以负担等困境[2] - 个别大国惯用单边制裁方式绕开现有国际规则自行其是[2] - 沙特伊朗在北京和解巴勒斯坦各派签署《北京宣言》展示对话解决分歧潜力[2] 国际调解院定位 - 提供和平公正互信高效的全球法治公共产品[3] - 突破传统争端解决方式提供更灵活经济便捷高效的选择[3] - 与诉讼仲裁等现有机制互补构建完整国际争端多元解决机制[3] 香港总部选址意义 - 香港被确定为国际调解院总部所在地体现对"一国两制"下法治文明的高度认可[3] - 香港兼具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优势拥有成熟法治环境和丰富"超级调解人"经验[3] - 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为国际调解院提供得天独厚发展条件[3] 国际调解院使命 - 超越零和思维促进争端友好解决的对话平台[4] - 承载以对话消弭冲突以协商化解纷争的文明追求[4] - 需要国际社会共同支持更多国家参与培育[4]
创新国际法治完善全球治理(和音)
人民日报· 2025-05-30 21:52
国际调解院的成立背景与意义 - 国际调解院是国际法治领域的创新之举,由全球南方国家携手推动,旨在完善全球治理体系 [1] - 5月30日在中国香港举行公约签署仪式,85个国家和近20个国际组织参与,33国成为创始成员国 [1] - 填补了政府间国际调解组织的空白,提供自愿调解国家间、投资争端及商事争议的法治公共产品 [1] 国际调解院的运作机制与特点 - 汇集各大法系精华,尊重当事方意愿,运作方式比诉讼仲裁更灵活经济高效 [1] - 不强制裁决而是提供中立平台,坚持自愿参与、平等决策、共同受益原则 [2] - 与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互补协同,强调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并重 [3] 中国的角色与东方智慧贡献 - 中国推动沙特伊朗和解、巴勒斯坦各派签署《北京宣言》等案例为调解院奠定实践基础 [2] - 中华和合文化与现代国际法理念高度契合,六尺巷故事体现礼让和谐的传统智慧 [2] - 通过调解院输出互谅互让、对话协商的东方治理模式,超越零和思维 [2][3] 全球南方国家的参与与治理变革 - 全球南方国家从"沉默大多数"转变为全球治理关键力量,积极主导调解院建设 [3] - 调解院增强发展中国家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代表性与发言权 [3] - 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践行《联合国宪章》"和睦相处维持和平"的愿景 [3]
社评:国际调解院为动荡世界注入和平新动力
环球时报· 2025-05-30 15:58
国际调解院成立背景与意义 - 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组织成立,33个国家成为创始成员国[2] - 突破传统司法裁判和仲裁机制局限性,调解案件和解率达50%[2] - 为处理文化差异大、政治敏感高的国际纠纷提供"和合共生"新路径[2]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变革 - 现有国际司法体系存在发展中国家话语权缺失、规则适用性不足、成本过高等结构性缺陷[3] - 单边制裁方式加剧矛盾,国际社会对和平解决争端需求达历史高点[3] - 参照沙特伊朗和解等案例,展示对话解决分歧的实践可行性[3] 国际调解院运作特点 - 提供灵活、经济、高效的争端解决选择,与诉讼仲裁形成互补协同[4] - 总部设于香港,体现对"一国两制"下香港法治文明的高度认可[4] - 香港兼具普通法与大陆法优势,拥有成熟法治环境和"超级调解人"经验[4] 国际治理体系发展 - 突破零和思维,构建超越权力竞技场的国际对话平台[5] - 承载以对话消弭冲突的文明追求,需国际社会共同培育[5] - 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3][4]
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在香港成功举行
快讯· 2025-05-30 07:09
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 - 2025年5月30日国际调解院公约在香港签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外交部长王毅出席并致辞 [1] - 来自亚洲 非洲 拉美和欧洲85个国家及近20个国际组织的400名高级别代表参与 [1] - 32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成为创始成员国 [1] 中方立场与倡议 - 中方主张以互谅互让精神处理分歧 通过对话协商凝聚共识 以合作共赢促进发展 [1] - 中国与志同道合国家3年前共同倡议建立国际调解院 经努力达成公约并获得国际社会广泛支持 [1] - 国际调解院被视为国际法治领域创新 在国际关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1] 联合国宪章关联 - 王毅强调联合国宪章序言要求各国和睦相处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1] - 中方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热点问题解决之道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