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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龙: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1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8月24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 [1] -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9名(其中4名以通讯方式出席) [1] - 会议由董事长朱大庆主持 全体监事及除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募集资金管理决议 - 董事会全票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 [1][2] - 董事会全票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2] - 董事会全票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议案 [2] - 保荐机构对三项资金管理议案均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董事会全票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取消监事会议案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6]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 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4][5][6] - 相关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订及内部治理制度更新 [2][6]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全票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6] - 临时股东会将审议公司治理结构变更及相关制度修订事项 [2][6]
天富龙: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批准,发行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9.4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56亿元,其中超募资金为6591.44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包括年产17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1万吨高弹力低熔点纤维项目(投资总额未明确披露),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投资额1.01亿元),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投资额1.09亿元) [2][3] - 项目总投资额为11.45亿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7.90亿元 [3]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93亿元,其中年产17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1万吨高弹力低熔点纤维项目投入5.80亿元,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投入1137.94万元,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投入153.29万元 [3][4]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041.51万元(不含增值税),拟全部用募集资金置换 [5] 资金置换程序及合规性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同意置换总额6.03亿元(含募投项目5.93亿元及发行费用1041.51万元) [5] -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 [5][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确认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符合监管规定 [6] - 保荐机构对置换事项无异议,认为程序合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6][7]
天富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3.60元 募集资金总额9.44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591.44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8.78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包括年产17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及1万吨高弹力低熔点纤维项目[2] - 项目投资总额11.45亿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7.90亿元[2] - 具体分配为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投入1.01亿元 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投入1.09亿元[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93亿元[2][3] - 其中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投入1,137.94万元 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投入153.29万元[3][4] - 另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1,041.51万元 拟全部用募集资金置换[4] 审批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4] - 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 符合监管规则[5] - 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专项意见 确认程序合规[5][6]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中信建投证券对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6] - 认为该事项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符合监管规定[6]
悍高集团: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47
董事会决议概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 全体5名董事出席并通过全部议案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预先审议通过 [1][2] 公司注册事项变更 - 因完成IPO上市 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 - 变更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募投项目调整 - 全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实施主体与投资规模不变 [3] - 授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3][4]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未披露具体数值 [5] - 允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6] 公司治理制度 - 制定及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 部分制度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7] 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7]
悍高集团: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4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1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5.4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61,735.43万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5日全部到位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1]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公司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64,346.90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3][4] - 主要募投项目包括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5]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日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42,818.51万元[4] - 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41,260.70万元 已支付发行费用1,557.81万元[4]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2,198.87万元 拟置换金额为41,260.70万元[4][5] 发行费用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0,673.17万元(不含税)[6] - 承销及保荐费5,905.66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6] -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557.81万元(不含增值税) 拟用募集资金全额置换[6]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1][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确认自筹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7]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 认为符合监管要求[8][9]
悍高集团: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4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5.4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61,735.43万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5日全部到位 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1] -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制度 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募投项目包括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 总投资额64,346.90万元[2][4] -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42,000.00万元 已投资51,062.26万元[4] - 项目延期及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资金置换原因 - 根据监管规则允许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设备等特殊情况下实施资金置换[4] - 基本存款账户制度要求工资奖金必须通过主办账户支付 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4] - 社保公积金及税费缴纳通过银行托收方式 多账户支付操作性差[4][5] - 集中采购策略同时涉及募投和非募投项目 需要统一支付[5] - 为提高资金效率可能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工具[5] 操作流程 - 业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5] - 财务部门建立核算台账 按月汇总资金明细并定期实施置换[6] - 保荐机构对置换过程进行持续监督 可开展现场核查和书面问询[6] 实施影响 - 该安排符合政策要求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6] -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6] -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6] 审议程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该议案[1][6]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日审议通过 认为程序合规且风险可控[7]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7][8]
悍高集团: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4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发行4000万股,每股价格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6.1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07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1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5日全部到位,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确认 [1] - 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公司募投项目总投资额6.43亿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4.20亿元 [2] - 主要项目包括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4][5]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4.28亿元,其中募投项目投入4.13亿元,发行费用支付1557.81万元 [2][5]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22亿元,拟置换金额4.13亿元 [5] - 已支付发行费用中承销保荐费5905.66万元已从募集资金账户扣除,自筹资金支付部分拟全额置换 [5] 募集资金置换实施依据 -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募集资金到位前可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到位后予以置换 [5] - 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要求,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 [5] 审议程序及机构意见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同意置换金额4.28亿元 [6] - 监事会认为置换事项符合监管规定,不影响募投计划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7]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确认自筹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7][8]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置换事项无异议,认为已履行必要程序且符合相关规定 [8]
悍高集团: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4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 发行价格为每股15.4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6.17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1.07亿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5.11亿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5日全部到位 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公司募投项目包括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6.43亿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5.11亿元[1] - 智慧家居制造基地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4.29亿元 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0.82亿元[1] 资金置换原因 - 根据监管规则要求 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存在困难 因基本存款账户是工资奖金支取的主办账户 需通过该账户办理[2] - 员工社保公积金及税金缴纳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 多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2] - 部分采购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策略 同时涉及募投和非募投项目 需自有资金先行支付[2] - 为加快票据周转和提高资金效率 可能使用承兑汇票等先行支付款项[2] 操作流程 - 业务部门提交自有资金垫付申请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以自有资金支付[3] - 财务部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 按月汇总自有资金支付明细 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转至自有资金账户[3] - 保荐机构对资金置换进行持续监督 可采取现场核查或书面问询方式行使监管权[3] 审议程序及意见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 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4] - 监事会同日审议通过议案 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 制定相应操作流程 符合监管规定[5]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资金置换无异议[6]
星网宇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2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71.68元 发行价格37.89元/股 发行数量15,835,312股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在原文明确披露 但募集资金总额接近6亿元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8,658.37万元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21,237.45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68,600万元 [2] - 2025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资金置换原因 - 根据监管规则 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存在困难 因银行要求薪酬支付需通过基本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 [2] - 社保费用和税费缴纳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 员工住房公积金需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 操作上需自有资金垫付 [3] - 商旅平台采用预存模式 与供应商定期对账 通过多个银行账户结算可操作性较差 [3] - 境外购置设备受到账户功能限制 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 海关进口增值税需由绑定账户支付 [4] 操作流程 - 相关部门按照支付流程以自有资金垫付 [4] - 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 定期统计自有资金支付款项 在支付后六个月内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转入自有账户 [5] - 保荐机构对置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可采取现场核查或书面问询方式 [5] 决策程序 - 2025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5] - 同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6]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对事项无异议 [6]
伯特利: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5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2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2亿元 [1]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34.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0亿元 [1] - 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审验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2亿元,用于五个募投项目 [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90亿元导致项目资金调整,具体调整后投入金额为: ─ 电子机械制动(EMB)项目投入18,821.80万元 [2] ─ 线控底盘制动系统项目投入22,645.00万元 [2] ─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项目投入22,614.00万元 [3] ─ 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投入31,091.00万元 [3] ─ 墨西哥轻量化零部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投入80,718.39万元 [3] - 墨西哥项目投资总额1.65亿美元,按汇率1美元=7元人民币计算 [3] 资金置换原因及操作 - 墨西哥项目涉及境外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实施主体为芜湖伯特利墨西哥公司 [3] - 境外采购需以美元、人民币、比索等多币种结算,境内募集账户无法直接对外付汇 [4] - 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借款给墨西哥子公司支付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 - 操作流程包括:借款审批、合同签订、付款审核、凭证备案、汇率折算置换及保荐机构监督 [4] 审议程序及影响 -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 [5] - 该操作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损害股东利益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