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3.60元 募集资金总额9.44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591.44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8.78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包括年产17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及1万吨高弹力低熔点纤维项目[2] - 项目投资总额11.45亿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7.90亿元[2] - 具体分配为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投入1.01亿元 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投入1.09亿元[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93亿元[2][3] - 其中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投入1,137.94万元 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投入153.29万元[3][4] - 另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1,041.51万元 拟全部用募集资金置换[4] 审批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4] - 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 符合监管规则[5] - 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专项意见 确认程序合规[5][6]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中信建投证券对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6] - 认为该事项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符合监管规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