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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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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05 13:25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促进企业经济管理和规范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系统性评价活动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所有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 审计机构设置与职责 - 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于财务部门运作,配备专业审计人员并实行审计回避制度 [2][7] - 主要职责包括:评估内控有效性(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审查财务合规性、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配合外部审计沟通 [3][4][9] - 拥有调查权、临时制止权及处理建议权,需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6][14][15] 审计程序与执行规范 - 年度审计计划需经审计委员会批准,重大事项需专项审计并即时报告 [10][22] - 审计流程包括立项、通知(提前3日)、取证(需双人以上)、报告(15日内出具)及整改跟踪 [10][22][23][25] - 重点审计领域包括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需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合规性 [14][16][17] 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 - 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及整改措施 [13][29][31] - 信息披露审计需核查重大信息传递流程、保密措施及承诺履行情况 [17][39] - 审计委员会需每半年检查高风险事项(如担保、证券投资)并向交易所报告异常 [18][40] 审计档案与处罚机制 - 审计档案按项目分类保存,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10-50年)及短期(10年以下) [28][55] - 对阻碍审计、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可提出经济处罚或处分建议 [31] - 审计人员违规将面临处分,包括滥用职权或泄露商业秘密等 [31] 制度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3]
芯朋微: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30 15:22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防范风险并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及关联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及经营效率的系统性评价活动[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提升运营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及确保信息披露质量[1] 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执行机构,配置专职负责人及专业审计人员[2][3] - 内部审计部需保持独立性,禁止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3]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审议审计计划并每年向董事会汇报重大审计问题[3][4] - 内部审计部职责涵盖内控评估、财务审计、反舞弊机制建设及季度工作报告[4] - 审计范围包括人力资源、投融资、采购销售等全业务环节,可根据行业特点调整[5] 审计权限与程序 - 内部审计部拥有资料调取、资产盘点、临时制止违规行为等12项核心权限[6] - 年度审计计划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包含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必备内容[7][8] - 审计流程包括计划制定、通知书签发、现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及底稿保存(至少10年)[8][9] 专项审计重点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证券投资风控措施[12] - 关联交易审计需核查审批回避、定价公允性及标的资产权利限制[13] - 信息披露审计需评估制度完备性、重大信息流程及保密措施执行[14] 监督与奖惩机制 - 将内控执行纳入绩效考核,对违规行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5] - 对拒绝审计、破坏检查或隐瞒事实的单位及个人实施处罚[15][17] - 审计人员若存在徇私舞弊、严重失实或泄密行为将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17]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与上位法冲突时遵循后者规定[16] - 要求每年提交内控评价报告,重点审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高风险领域[10]
亿华通: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9 12:19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促进经济管理和经济效益提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2]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各内部机构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2]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效果的评价活动[3] - 审计部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干涉,公司需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4] 机构设置与独立性 - 审计委员会设立于董事会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需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5] - 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审计部负责人,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负责人的考核[6] - 审计部需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人员且不得与财务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其工作[7] -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回避[9]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核心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等[13] - 审计部拥有监督财务计划执行、投资项目实施、重大合同执行及高管离任审计等职权[14] - 对外投资审计需重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项目跟踪及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等[15] - 购买出售资产审计需核查审批程序、合同履行、资产运营状况及权利限制情况[17] - 对外担保审计需评估审批程序、担保风险、反担保可行性及被担保方经营状况[18]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需董事会批准,审计部可开展专项调查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20] - 审计项目立项后需提前3日送达通知书,审计过程需编制工作底稿并听取被审计方意见[23][24] - 审计报告需在15日内出具,被审计方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审计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29][31] - 重要审计项目需实施后续审计,检查整改情况[32]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并至少保存十年[34][36] - 审计档案包括通知书、报告、底稿、处理决定等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37][38] 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 - 公司需建立审计人员考核机制,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审计工作追究责任[39] - 阻挠审计、隐瞒事实、打击报复等行为将受到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41][42] - 审计人员谋取私利、徇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将承担法律责任[42]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4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原制度自动废止[45]
星环科技: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13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流程、明确审计职责、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3]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系统化监督评价机制[3]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董事会构成建议、经营效率提升、资产安全保障及信息披露真实性四大维度[3] 审计机构设置与人员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成员以独立董事为主且需包含会计专业人士,审计部为其执行机构[7][8] - 审计部需保持独立性,禁止与财务管理部门合署办公,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且需具备审计/会计等专业背景[9][11]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审计人员享有依法履职保护及回避义务[10][13] 审计职责与权限 - 核心职责包括制定审计制度、评估子公司内控有效性、审查财务合规性、反舞弊机制建设及季度汇报重大发现[14] - 审计范围覆盖销货收款、采购付款、存货管理等全业务流程,可根据行业特点调整重点环节[17] - 权限涵盖资料调取、资产盘点、会议参与、临时制止违规行为及提出管理改进建议等12项具体权力[19][9]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需提交审计计划与报告,审计类型分为常规季度/年度审计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审计[20] - 实施流程包括方案拟定、资料审查、证据记录、问题反馈及后续整改跟踪等9个标准化步骤[10][21] - 工作底稿需严格保密并归档,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保存期限[22] 内部控制评价与信息披露 - 每年至少开展1次内控有效性评价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报告,重点审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23][24]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需立即上报,审计委员会据此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并披露整改情况[25][26][16] - 内控报告需包含制度建设进展、缺陷处理措施及上年度问题改进情况等5项法定内容[16] 制度生效与修订机制 - 制度经股东会决议生效,术语定义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执行[28][29][31] - 董事会拥有制度解释权,若与法规冲突需立即修订并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32]
迪哲医药: 迪哲医药: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28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内部审计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济行为,维护股东权益,提升审计质量,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1] - 审计范围涵盖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及驻外办事处等存在控制或管理关系的实体 [1] - 审计活动需独立客观,通过审查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促进经营目标实现 [1][2] 审计机构与人员配置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直接受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领导,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5][6] - 审计人员需具备会计、法律或管理专业背景,接受后续教育以提升业务能力 [9][10][13] - 审计负责人考核需审计委员会参与,重大事项需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6] 审计职责与工作重点 - 核心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财务资料合规性、反舞弊机制建设及季度问题汇报 [14][15] - 年度审计计划需覆盖对外投资、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 [15][22] - 重点关注业务环节包括销货收款、采购付款、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全流程 [17] 审计权限与程序规范 - 审计部有权调取财务资料、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对违规行为可临时制止并追责 [9] - 审计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现场审查、编制底稿、出具报告并归档,档案保存至少10年 [30][31][33] - 审计报告需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由董事会批准签发 [12][34][35] 内部控制与后续监督 - 审计部负责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出具年度评价报告并督促整改缺陷 [20][23] - 对重大交易如对外投资、担保等需持续跟踪实施情况与风险 [25][26][27] - 关联交易审计需核查审批程序、定价公允性及是否存在利益损害 [28]
亚香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7 12:19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并促进经济效益提升 [1]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监督内部控制运行、检查会计账目及资产、评估经济活动效益等 [1] - 内部控制制度目标包括合规经营、资产安全、经营效率及信息披露真实性 [1] 审计机构与人员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包含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审计部为独立部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需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并保持独立性 [2][3]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并遵守回避原则 [3][4] 审计职责与工作程序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需审议审计部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重大问题 [4] - 审计部需每季度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重点关注大额非经常性支出审批 [5] - 年度审计计划需包含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 [5] - 审计工作需覆盖销货收款、采购付款、资金管理等所有业务环节 [5] 审计重点领域与风险控制 - 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审计需关注关联方交易及审批程序合规性 [10] - 对外投资审计需评估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风险控制措施 [10] - 关联交易审计需审查定价公允性、反担保实施性及独立董事意见 [12] - 募集资金审计需核查专项账户管理、使用合规性及信息披露 [12] 信息披露与评价机制 - 审计部需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其合规性及持续经营假设 [13] - 公司需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15] - 如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存在非无保留结论,董事会需发布专项说明 [15]
润 泽 科 技: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1 12:13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 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具体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 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 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 ...
金富科技: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0 13:22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内部监督、防范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确保业务合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 [2]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评价活动 [3] 内部控制基本目标 - 确保企业战略实施及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5] - 保障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 [5] - 实现资产安全完整及合规经营 [5] 审计机构设置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包含过半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8] - 内审部独立设立,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负责人需具备审计、会计或法律等专业背景 [9][11] - 审计人员需保持独立性,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 [12][13]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指导内审制度实施、审阅年度计划及协调外部审计关系 [15] - 内审部需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重点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反舞弊机制 [16] - 审计权限涵盖资料调取、现场检查、临时封存权及责任追究建议权 [21]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包含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 [17][22] - 审计流程包括通知送达、小组组建、实施程序(含穿行测试)、三级复核报告及后续整改跟踪 [23] - 需对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发表合规意见 [31][32] 重点审计领域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风险控制 [27] - 关联交易审计需核查定价公允性、反担保措施及独立董事意见 [30] - 信息披露审计需评估制度有效性及重大信息保密措施 [33] 审计结果与信息披露 - 内审部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后与年报同步披露 [34][37]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整改措施 [36] 违规处理与档案管理 - 对拒绝审计或弄虚作假行为可提出处罚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41][42] - 审计档案实行主审负责制,工作底稿需保密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39]
华熙生物: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9 13:42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促进目标实现,依据《审计法》《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内部审计定义为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通过系统化方法评价改善风险管理、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效果,最终实现经营目标[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保证经营合规性、资产安全性、财务报告真实性,并提升经营效率以支持发展战略[1] 内部审计组织架构 - 内部审计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部门负责人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汇报以保持独立性[2] - 审计委员会由不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7] - 审计监察中心作为专职机构独立于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经营合规性[3][8] 审计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及沟通技能,并通过持续教育提升胜任能力[3][9] - 审计人员须保持独立性,与被审计单位无利害关系,存在关联时需回避[4][11] - 人员行为规范包括恪守保密原则、禁止信息外泄或谋私,审计报告需客观披露全部重要事项[4][13]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职责涵盖指导制度建立、审阅年度计划、监督评估工作及向董事会汇报重大问题[5][15] - 审计部门需评估子公司内控有效性、开展反舞弊调查、审核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5][16] - 权限包括不受限查阅公司文件、参与管理层会议、临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及提出追责建议[6][7][17] 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流程包含制定计划、成立小组、下达通知、实施检查、沟通结果及编制报告[8][9][10] - 被审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意见,重大案件调查可豁免征求意见环节[9] - 整改跟踪可独立进行或纳入下期审计,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0] 信息披露与奖惩机制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披露缺陷认定、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与年报同步披露[10][11][21] - 对业绩突出的审计人员由董事会批准奖励,对谋私舞弊或泄露机密者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11][12][24][25] - 阻挠审计、提供虚假材料或打击报复的行为将面临处分建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12][2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并及时修订[13][26]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27]
科沃斯: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24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核心内容 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并保障审计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1][2]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全部业务活动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4][7] 组织架构 - 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 保持独立运作 不受财务部门管辖[3] - 审计委员会需监督指导内审工作 参与内审负责人考核 并接收重大问题直接汇报[3][4] - 专职内审人员配置不少于3人 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保障[4][5] 审计职责 - 内审机构需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如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实施情况[6] - 审计范围包括财务真实性、反舞弊机制、各业务环节(销售/采购/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有效性[7][11][13] - 需编制工作底稿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保存期限符合法规要求[14][15] 信息披露 - 审计委员会需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包含缺陷认定、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6][10] - 年度报告需同步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10][20] 执行机制 - 内审机构需开展后续审计跟踪整改情况 每季度总结通用性问题供业务部门改进[24][25] - 对未履职行为(如隐瞒问题、泄密等)设定追责条款 包括滥用职权等严重后果的处理[26][27] 制度效力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 与法律冲突时以新规为准 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执行[28][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