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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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4-25 02:2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90,000股,每股发行价44.36元,募集资金总额13.3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2.23亿元 [6] - 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6] - 因项目建设周期原因,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向包括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产业化基地(承诺投资额122,270.84万元)等5个项目 [7] - 2024年6月对"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产业化基地项目"结项,剩余645.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7] - 2023年10月终止"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剩余2,696.3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8]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方案 - 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 [9][10] - 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18个月 [9][11] - 由总经理行使决策权,财务部具体实施 [12]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2025年4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19]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规定 [21] - 监事会认为该举措能提高资金效率且不影响主营业务 [20] 资金管理影响 - 预计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 [15] - 明确收益归公司所有,严格按监管要求分配 [14] - 强调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或改变资金用途 [15][21]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采用现场+网络投票方式 [27][28]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首次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30]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包括《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4-16 20:05
股票发行授权 - 公司拟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从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2] - 董事会获授权全权办理发行事宜,包括制定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金额、数量、价格等)、签署法律文件、聘请中介机构及办理股份登记等[2] - 发行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部门批准,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3] 独立董事津贴调整 - 独立董事年薪从税前5.2万元上调至6.5万元,涨幅25%,调整后需代扣个税[5] - 调整依据为行业水平、地区经济状况及独立董事责任,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5] - 修订目的为提升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6] 闲置资金理财计划 - 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10][11][13] - 投资决策由董事长行使,财务部门负责实施,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4] - 理财资金不影响主营业务,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1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职能,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9] - 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19][20] - 修订依据为2023年《公司法》及2025年《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需股东大会批准[19] 年度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定于2025年5月8日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22][23] - 审议事项包括发行股票授权、理财计划、章程修订等,其中议案11/14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采用"一键通"服务推送投票提醒,关联股东吴启超、沈耀亮需回避表决部分议案[25][26]
黄山谷捷: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04:16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及3月5日分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近期赎回到期现金管理产品本金2.3亿元,获得收益214,050.60元,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 新开展现金管理涉及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未披露,预期年化收益率0.84%-3.08%,期限为2025年4月2日至9月24日 [2][3] 资金管理规模与期限 - 截至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金额为2.5亿元,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 [4] - 未到期产品包括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2025年3月7日至9月7日)及中国银行多笔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0.64%-3.23% [4][5][6] 资金管理目的与合规性 - 现金管理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 - 通过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投资收益,旨在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