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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10 12:0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05 年 3 月 1 日 2005 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首次制定并于 2005 年 5 月 30 日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生效实施、2009 年 8 月 19 日 2009 年第 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修订、2019 年 10 月 30 日 2019 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第二次修订、2022 年 12 月 15 日 2022 年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第三次修订、2024 年 5 月 30 日 2024 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第四次修订、2025 年 8 月 15 日 2025 年 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第五次修订)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 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 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1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10 12:0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3 月 26 日 2010 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首次制定、2019 年 10 月 30 日 2019 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修订、2025 年 8 月 15 日 2025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年报 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年报披露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10 12:0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 2011 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首次制定、2019 年 10 月 30 日 2019 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修订、2025 年 8 月 15 日 2025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提高工 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 ...
宁波海运(600798)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10 12:02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职能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 期会议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充分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职能机构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拟定的提案在发出会议通知正式提交董事会前,应当按照党委会 先议的原则,征求党委对会议提案的意见。党委应当召开会议,对董 事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10-10 12:0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8月12日2008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首次制定、 2025年8月15日2025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 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 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
宁波海运(600798)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10 12:02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 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 范。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 ...
苏豪时尚(6002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0 12:0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 不得授权他人行使,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变 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事项的,应 当进行集体决策,不得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其他主体行使。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 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 — 1 — 第二章 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3 月 26 日 2010 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首次制定、2019 年 10 月 30 日 2019 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修订、2025 年 8 月 15 日 2025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健全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使 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外部信息使用人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 人员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统计数据和 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信息,即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有重大影响 的尚未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四条 对于未在公司公告前使用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等而无法律依据需要报 送的信息,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需向外部单位报送财务报告等相关信息时,提供时间不得早于 公司业绩快报披露的时间,业绩快报披露的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使用人提供的信 息。 第六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26日2007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首次制定、2016年 12月12日2016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修订、2019年10月30日2019年第十一 次董事会会议第二次修订、2022年12月15日2022年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第三次修 订、2025年8月15日2025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第四次修订)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具体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 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要求披露的 信息。 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 1 港联交所。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10 12:02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30日2019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首次制定、2022 年12月15日2022年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修订、2024年5月30日2024年第五 次董事会会议第二次修订、2025年8月15日2025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 规范、健康地发展,规范公司风险控制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统称"上市地上市规则")、《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风险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是由本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议事 组织,主要负责识别、管理、监督及控制公司的各类风险,为董事会提供内部控 制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支持,以及为董事会提供合规管理方面的决策支持, 对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