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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600798)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宁波海运宁波海运(SH:600798)2025-10-10 12:02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职能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 期会议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充分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职能机构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拟定的提案在发出会议通知正式提交董事会前,应当按照党委会 先议的原则,征求党委对会议提案的意见。党委应当召开会议,对董 事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