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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时尚(6002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豪时尚苏豪时尚(SH:600287)2025-10-10 12:0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 不得授权他人行使,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变 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事项的,应 当进行集体决策,不得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其他主体行使。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 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 — 1 — 第二章 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