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26日2007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首次制定、2016年 12月12日2016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修订、2019年10月30日2019年第十一 次董事会会议第二次修订、2022年12月15日2022年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第三次修 订、2025年8月15日2025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第四次修订)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具体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 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要求披露的 信息。 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 1 港联交所。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