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3 月 26 日 2010 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首次制定、2019 年 10 月 30 日 2019 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第一次修订、2025 年 8 月 15 日 2025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年报 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年报披露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