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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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301628) -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47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8] 产生方式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并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8] 会议要求 - 会议须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及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8]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3]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施行[24] - 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
强达电路(30162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05 10:4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9]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债券交易重大事件[11]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债券交易重大事件[11]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债券交易重大事件[1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信息披露相关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16]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18] - 公司盈利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说明原因及资金留存用途[2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21] - 重大事件进展有变化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21] - 涉及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21] - 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1] 报告与责任 - 未公开信息在特定时点或情形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相关协调工作[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等签署确认意见[27] - 重大信息发生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4]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及时通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6] 保密与审计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39]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多类人员[41] - 涉及商业秘密等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45]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报告[47]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需遵循特定流程[48] - 公司与外界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0] - 董事会秘书保管相关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52] - 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参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执行[53]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证券价格时公司应披露信息[53]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相关人员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54] - 董事等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披露事项公司将处罚责任人[54]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55] - 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处罚未处理的责任人[56]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57] - 公司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57]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7]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8]
强达电路(3016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6]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21] 沟通与活动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9] - 避免以媒体采访等形式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5] 工作对象与沟通机制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1] -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2] 投资者说明会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15]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5] 沟通内容与档案保存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17] 人员要求与职责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等能力并了解公司及行业[20] - 董事会秘书组织制订落实管理具体方法[2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沟通等多项工作[22] 调研接待与处理 - 董事会办公室安排接待调研并回答问题[25]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26][28] - 与调研方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9]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8]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交流应谨慎公平客观发布信息[28][29] - 信息受质疑且涉股价波动时及时披露[30] - 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31] 会议与活动安排 - 报告结束等情况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32]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2] 其他沟通形式 - 必要时可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33]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33] 其他事项 - 必要时有条件可聘请专业顾问处理事务[34]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规定执行[3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38][39]
强达电路(3016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对外投资制度 - 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6] - 投资类型包括兴办企业、合作、收购兼并、股债基投资等[8][10] 决策流程 - 决策经提出、初审、审核三阶段[14] 实施要求 - 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出资等信息[17] - 不得用信贷、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18] 监督管理 - 年末全面检查投资,定期或专项审计子公司[20] - 子公司每月报送财务报表[20] 转让回收 - 转让和回收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策并审批[22] - 特定情况可回收或转让投资[26] 责任追究 - 对决策失误等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追责[30][31]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需董事会提案并经股东会批准[34] - 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35]
强达电路(3016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 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 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及其控 ...
强达电路(30162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7]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7]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人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5] 细则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经理等[21]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和修改权归董事会[22][23]
强达电路(301628)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 标。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 ...
强达电路(3016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 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 人,也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分散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 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公司应当在董事选举时实行 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外。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计算方法和投票方式 | | | 第五条 ...
强达电路(301628) - 经理工作制度
2025-12-05 10:47
经理工作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的行 为,确保经理和副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实地履行职责、勤 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对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 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经理 代行经理职责。 第四条 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 第六条 经理由 ...
强达电路(3016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财务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 和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