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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0-29 12:05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时,对公司累计和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 1 页共 8 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型文件以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长联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10-29 12:05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会会议召开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与年审会计 师沟通初审意见,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第七条 对于审议年报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会议召开的 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 时间和完备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 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如独立董事的意见未获采 纳,独立董事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第 1 页共 3 页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长联科技: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4-10-29 12:05
第一章总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或监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或者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 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所称监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监事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基本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三条 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选举应当实行累 ...
长联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4-10-29 12:05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 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 序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 | | --- | --- | --- | --- | --- | | 号 | | (万元) | 金投资金额(万元) | 金投资金额(万元) | | | 年产 1.5 万吨环 | | | | | 1 | 保水性印花胶浆 | 17,023.08 | 17,023.08 | 11,535.88 | | | 建设项目 | | | | | | 环保型水性印花 | | | | | 2 | 胶浆生产基地建 | 15,626.98 | 15,626.98 | 9,000.00 | | | 设项目 | | | | | 3 | 总部基地及研发 | 7,185.31 | 7,185. ...
长联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10-29 12:05
第一条 为适应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
长联科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4-10-29 12:05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 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 可以是利率、汇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子公司进行 ...
长联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29 12:05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3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611 万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XYZH/2024GZAA3B0268),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 人民币 1,611.00 ...
长联科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4-10-29 12:05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3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611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1.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024.32 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 相关的发行费用 6,303.13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
长联科技(3016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10-29 12:05
总则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规范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规和章程制订制度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通过多种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尊重、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活动 [1]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1][2] - 公司及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应遵守法规,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情形 [2][3] - 公司开展活动应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代替正式披露,泄露信息应及时公告 [3] - 未经授权培训,相关人员应避免在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4]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和法规理解 [4]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 [5][6]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6] - 负责人全面负责工作,策划组织活动,制定办法细则并落实,进行培训指导 [6][7] - 负责人应关注媒体信息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 [7] 自愿性信息披露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但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8] - 自愿披露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与依法披露信息不冲突 [8][9] - 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列明风险因素,信息变化应及时公告 [9] - 不得用其他形式代替披露或泄露未公开信息,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应在下一交易时段前公告 [9][10]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其他相关机构 [11] - 沟通渠道与方式有公告、股东会、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等多种形式 [11][12] - 工作内容是及时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如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等 [13][14] - 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按方式分类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14][15] - 公司应在符合规定媒体及时披露信息,配备通讯设备,开设专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15]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问题,注重互动效果 [16]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原则上应出席,提前公告相关信息 [16]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17]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做好信息隔离 [17]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渠道交流,及时查看回复信息,刊载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替代披露义务 [18][19]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履行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相关人员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并记录签字 [19][20] - 与调研机构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建立事后核实程序 [21] - 核查发现文件问题应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信息应报告公告并要求保密 [22] 投资者投诉处理 - 本章节适用于证券市场相关投诉,其他生产经营问题投诉不在范围内 [23] - 董事会办公室为专门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负责协调处理投诉 [23] - 专门机构职责包括受理投诉、承接转办件、调查核实并答复、汇总分析提出建议 [23] - 公司应公示投诉渠道和流程,保持通畅,接到投诉 1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4] - 公司应受理涉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投诉,按要求及时公正处理,在规定限期内回复 [24][25][26] - 处理投诉应遵循公平披露原则,注意保密,涉及公开信息回复时间不得早于披露时间 [26] - 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整改,履行披露义务,修订完善制度 [27] - 定期分类整理投诉,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帐,保存记录不少于两年 [27] - 发生非正常上访等事件,董事会秘书应现场处理并报告 [27] - 按监管部门要求办理转办投诉事项,实行问责机制,对处理不当人员问责 [27][28][29] - 无法处理的投诉或纠纷,寻求第三方调解等其他解决机制 [29]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 [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 [30]
长联科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4-10-29 12:05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 效益,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 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动,运 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 其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