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结(3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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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6 11:19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353人,代表股份62,008,486股,占比69.6803%[4] - 现场参会11人,代表股份60,398,700股,占比67.8713%[4] - 网络投票342人,代表股份1,609,786股,占比1.8090%[4] - 中小股东及代表346人,代表股份1,610,186股,占比1.8094%[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61,981,140股,占比99.9559%[5]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61,981,640股,占比99.9567%[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同意61,982,640股,占比99.9583%[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61,981,840股,占比99.9570%[9] -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61,981,840股,占比99.9570%[11] 会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12]
博实结(301608) - 博实结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0-14 10:20
公司未来业务增量 - 海外业务拓展:2024年上半年,公司海外营业收入达到15,853.85万元,同比增长显著,已超过2023年全年表现 [1] - 物联网应用领域扩展:公司基于自研的无线通信模组和云管理平台,持续向物联网众多应用领域扩展,是未来收入的主要增长点 [2] - 现有产品更新换代及应用场景深挖:公司将顺应技术发展潮流,对现有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并深挖现有应用领域的多样化应用场景,推出新的产品方案 [2] 智慧出行两轮车领域业务增量 - 共享单车行业:用户规模庞大,存量共享单车的更新迭代具有可持续性 [2] - 共享电单车行业:预计2025年共享电单车投放量有望超过800万辆,市场前景广阔 [2] - 电动自行车行业:随着技术发展和用户需求增加,传统电动自行车将向物联网化方向发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推动智能化 [2] 公司竞争优势 - 客户及品牌优势:公司在智慧出行组件领域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包括哈啰出行、青桔单车等标杆品牌 [2] - 技术及产品优势:公司在通信、定位、AI算法等技术应用方面具有领先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2] - 供应链及成本优势:公司智慧出行组件产品的原材料主要由国内厂商提供,具有一定的供应链和成本优势 [3] 经营业绩预期 - 公司未披露2024年全年净利润预测,请参考2024年半年度报告,并关注后续公告 [3] 风险提示 - 上述内容涉及对行业的预测、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信息,不视作公司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公司发展的承诺与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
博实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9-29 07:3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 - 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会议记录与检查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7] 职责与下设部门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工作[2] - 下设审计部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4]
博实结: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9-29 07:35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2]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多种情况人士不得担任[6][8] - 现任监事等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8]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保障 - 督促大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必要培训[4] - 公司保障其地位及职权,应尽可能专职[8][9] - 纳入中长期激励计划对象,突出贡献给予表彰[11] 董事会秘书管理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不能履职按不同时长处理,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 解聘或辞职做好交接等工作,失职违规担责[14][16] 相关制度与部门 - 设立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人员和落实预算[10] -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1]
博实结: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9-29 07:35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2225.27万股[1] - 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637.73万元增至8899.00万元[1] - 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637.73万股增至8899.00万股[1] - 公司类型由非上市变更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1] 股权结构 - 周小强认购股份3015.2万股,股权比例45.18%[3] - 惠州惠博科技有限公司认购667.370万股,股权比例10.00%[3] - 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667.370万股,股权比例10.00%[4] - 关志强认购567.270万股,股权比例8.500%[4] - 陈潭谭晓勇各认购533.900万股,股权比例均为8.00%[4] - 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333.700万股,股权比例5.000%[4] 公司治理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表决,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7]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7] - 董事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出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内容[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0]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得票数超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选举两名及以上采用累积投票制[1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2]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9] - 董事会审议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资助对象为特定控股子公司除外)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非担保、财务资助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非担保、财务资助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不论数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事由除外)[15]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5]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1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3]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和细则[13] 重大投资与利润分配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当年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16]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6]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监事会审议须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8] 其他事项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公司决定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10项,制定4项,修订4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 - 备查文件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23]
博实结: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29 07:35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23年12月6日获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2225.27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8899万元,股份总数8899万股,每股面值1元[8][13] - 全体发起人合计认购6673.73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14]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2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35][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73][7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78]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8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监事任期每届3年[91][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98]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日通知[106]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一经公告视为相关人员收到[10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1][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4]
博实结:独立董事制度
2024-09-29 07:3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特定情形下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解除职务[10]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9] 独立董事会议与工作要求 - 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且一致同意除外[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8]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协助与费用承担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履职,保障知情权[23][24]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博实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9-29 07:35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2]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且一致同意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职责与实施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7]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
博实结: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9-29 07:3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百分之二十,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百分之五十,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3]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不超十二个月[14]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资金归还与公告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归还资金至专户并在归还后二交易日内公告[15]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资金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等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8]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和归还银行贷款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2]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情况[29] 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30] 现金管理 -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需为保本型产品[17] 实施地点变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18] 财务记录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7]
博实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9-29 07:35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2]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财务资助情形[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9]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9] 股东大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1]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会议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股东大会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9] -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相应证件和授权书[22]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应作报告[24] -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4]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乘以应选人数[2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总数[28]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计票、监票[29]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0]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7] - 本规则按日计算期间从发出通知当天开始算[40] - 修改本规则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1]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6]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7] - 因召开股东大会发生的场地使用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交通费等个人支出自行承担[38] - 本规则有关规定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参照其他规定执行[4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出席人员等内容[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