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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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3-10-11 12: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0至二0 三年六月 二〇二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vs.cn) "进行查费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vs.cn) "班行意识" " the first and g for the same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年1月1日 至 2023年6月30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 --- | | 审计报告 | 1-7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ર-୧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ते-१९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97 | 7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少 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 ...
惠柏新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10-11 12: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至 2023年6月30日止 VHS 0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sov.cn) 进行查看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sov.cn) 进行查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内部控制紧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281 号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管理层就 2023年6月30日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 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 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发表自我评估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鉴证报告 第1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 ...
惠柏新材: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2023-10-11 12: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一、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7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惠展 | 公司名称 | 惠展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70336007XK | | 成立时间 | 2001 年 7 月 6 日 | | 法定代表人 | 杨裕镜 | | 注册资本 | 2,827.0817 万元 | | 实收资本 | 万元 2,827.0817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上海市嘉定区博园路 号 幢 558 1 惠柏新材持股 100%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光电封装胶、电子灌封胶、电子粘接胶的生产,三 维打印设备的批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从事 3D 打印技术领域 内的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 |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
惠柏新材:公司章程(草案)
2023-10-11 12: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草案) 二〇二一年 4-2-1 . re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2 | | 第三节 | 服仍在】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 第一节 | 股东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6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8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9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0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 | | 第五章 董事公 …………………………………………………………… 17 | | 第一节 | 董事 | | 第二节 | 董事会 19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第一节 | 监事 | | 第二节 | 此事会 | | | 第八 ...
惠柏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3-10-11 12:3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 目录 1 | | | --- | --- | | 声明 2 | | | 第一节 | 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一、发行人的基本信息 3 | |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3 | | | 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3 | | |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7 | | |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9 | | | 第二节 | 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19 |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25 | | | 二、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26 | | |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 | | 来情况 27 | | | 第三节 |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28 | |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28 | | | 二、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保荐机构作出以下承诺 31 | | | 第四节 |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33 | | 一、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 33 | | | 二、本次发行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33 | | | 三、发行人本次 ...
惠柏新材: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2023-10-11 12:34
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函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现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以下无正文) 7-9-1-1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Pin / Fran V2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 义 阮瀛波 法定代表人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 日 123 7-9-1-2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函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 律师,现承诺如下: ...
惠柏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10-11 12:34
上市信息 - 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预计2023年10月20日发行股票230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发行后总股本9226.67万股[10] - 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费471.70万元(不含增值税),承销费按规定计算[10][5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36537万元,投入34172万元[90]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9月预计营业收入102,950.12万元,同比下降26.48%,净利润4,581.14万元,同比增长8.59%[82] - 报告期内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收入分别为121,713.57万元、139,366.57万元、149,310.46万元和59,415.07万元[31] - 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83%、11.03%、11.69%和13.86%[42] 用户数据 - 报告期内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8.31%、79.15%、80.76%和81.00%[39] - 对明阳智能销售占比分别为43.81%、39.19%、37.96%和18.86%[39] 未来展望 - 募投项目建成后产品产能将达7.675万吨,其中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产能达6.2万吨[48] - 需关注产业政策调整、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增加、租赁风险等对业绩的影响[30][117][11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开发出LT - 5088A/B、LT - 5094A/B等适用于不同工艺环氧树脂[66][67] - 拉挤大梁专用环氧树脂成功用于90米叶片,阻燃、预浸料用环氧树脂有新应用[74][7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16年12月认购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6.24%[159] - 2021年8月认购杭州卡涞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6.67万股,持股比例1.00%[182] 其他新策略 - 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模式,根据基础环氧树脂价格波动适当备货[58] - 采用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59]
惠柏新材: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10-11 12:3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3〕1525 号 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 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20〕5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2023 7 11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
惠柏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3-10-11 12:34
发行信息 - 惠柏新材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交所通过、证监会同意注册[1] - 发行股数为230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票类型为A股[24] - 发行方式为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结合,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3][24] 时间安排 - 初步询价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30 - 15:00[4] - 网下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10月20日,网下9:30 - 15:00,网上9:15 - 11:30、13:00 - 15:00[2][17][24] - 网下获配和网上投资者于2023年10月24日16:00前缴款[18] 投资者要求 - 拟参与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须在2023年10月16日12:00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2] - 网下投资者2023年10月16日12:00前完成信息录入及核查材料上传[8] - 网下投资者填写总资产金额与证明材料一致,以2023年9月30日或10月10日数据为准[9][10] - 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市值日均值1000万元以上,其他网下投资者指定配售对象6000万元以上[15] - 网上投资者2023年10月18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0000元以上市值可参与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16] 申购规则 - 同一网下投资者不同报价不超三个,最高报价不高于最低报价120%[6] - 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100万股,变动单位10万股,不超700万股[6] - 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申购股数上限7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45.63%[7] - 网下剔除拟申购总量为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11] 限售与违约 - 网下发行部分10%获配股票限售6个月,90%无限售期[14] - 网下投资者违约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未足额缴款,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申购[20] 其他 - 公司确定发行价格及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20] -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否则公司中止发行,弃购股票由保荐人包销[19] - 发行人是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 - 发行人联系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联系电话为021 - 59970621[24]
惠柏新材: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3-10-11 12: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程序: ①由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报告编制领导小组,负责报告的编 制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定期报告编制的具体牵头部门; ⑧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2)临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程序: ①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负责人、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在知晓 本制度所认定的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的信息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 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及电子文件报告,并须经第一责任人和信息披露联络人签字; 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项或其他应披露的信息时,应当向 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