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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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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 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六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
浙江华远(3015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浙江华远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 ...
浙江华远(30153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 审计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 作 ...
浙江华远(3015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具有会计、审计 ...
浙江华远(3015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 准确、及时和完整。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或载体等涉及 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 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
浙江华远(3015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 ...
浙江华远(3015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之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 责。 第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全体董事及本规则列明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 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审计委员 ...
浙江华远(3015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请、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审核会 计师事 ...
浙江华远(3015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 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 ...
浙江华远(30153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09: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参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