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金凯生科金凯生科(SZ:301509)2025-08-22 08: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相同,每届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11] - 督促公司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监督落实并披露整改情况[12]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职责评估报告[13][14]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5][1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会前3日通知[21]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4]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24]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解除其职务[27] - 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通讯或结合方式,表决记名投票[27]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协调多部门为审计委员会决策做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19] - 成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资料和审议内容保密[28]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包含多项内容[28][29][30][31]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不迟于决议生效日下一工作日向董事会汇报[31] - 书面报告需采取的行动或改善事项并提建议[31]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