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金凯生科金凯生科(SZ:301509)2025-08-22 08: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工作频率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2] 审计工作内容 - 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建立和实施内部审计制度[9] - 对各机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估[10] - 对各机构、子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审计[10]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并关注检查舞弊行为[10] - 内部审计包括会计报表、内控制度和特殊目的审计[14]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与收款等多个业务环节[15] 审计报告相关 - 公司根据审计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3] - 实施审计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计报告[2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9] 审计工作规范 - 审计工作中证明材料提供者拒绝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应注明原因和日期[17]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可对业务环节调整[19] - 对审计项目进行后续监督,督促整改[19] 奖惩措施 - 对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及有功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32] - 审计中发现违规行为依据公司规章处理[32]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审计部向董事会提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建议[32] - 内部审计人员谋取私利等行为,公司给予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3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制度“以上”“至少”含本数[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