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丰茂(30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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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制定)
2024-12-17 12:14
舆情管理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3]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6] 信息处理 - 证券部牵头采集舆情信息[7]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处置[11] - 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11] 监测保密 - 专人日常巡查监测舆情[8] - 敏感时点加强监测[8] - 相关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13]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将受处罚[14]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14]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6] - 2024年12月制定该制度[17]
丰茂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7 12:14
子公司与股东 - 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股权比例需超50%[5]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特定对象[7] 报告披露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对应时段结束1个月内披露[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13] - 年报须经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报特定情况需审计,季报一般无须审计[16][17]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18] - 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扣除后营收低于1亿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需业绩预告[18] - 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较大指最新预计数据高于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19]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监事会公告除外)[21] - 可能影响股价情形责任人应及时报告[21]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2]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3]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四个时点后及有进展变化应及时披露[23][24] - 纳入合并报表及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应披露[24]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6] 决议备案与公告 - 董事会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涉及重大事项及时披露[28] - 监事会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并公告[3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发通知[33]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通知说明原因[33]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4]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应及时披露[3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8]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财务资助与担保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 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43]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披露[43] 其他重大事项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6] - 一次性签署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48]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数额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未转换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3]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及时披露[53] 回购股份 -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进展[51] - 公司应在披露回购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前十名股东信息[51] -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后,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52] 可转换公司债券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发行总量20%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比例每增减10%,按前款履行通知公告义务[54] - 公司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付息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付息公告,期满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本息兑付公告[54] - 公司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转股的公告[54] - 公司满足赎回、回售条件,按规定发布公告[55]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应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55] 股东股份变动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涉及相关情形,应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56] 重大事件进展 - 已披露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报告相关情况,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6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中披露[64]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督促改正,董事会不改则向交易所报告[6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65] - 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通报董事等人员[6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2] 保密与违规处理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4] - 董事等人员不得泄漏内幕信息及进行内幕交易[74] - 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应立即披露[7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77] - 因董事等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责任人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9]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对责任人处分[89]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8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84]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秘书统筹安排[85]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8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80]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信息可暂缓、豁免披露时,应向证券部提交书面申请[80]
丰茂股份: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2-17 12:14
关联交易 - 2025年度与舜江实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2000万元[1] - 2024年预计与舜江实业关联交易不超900万元[1] - 截至2024年11月与舜江实业实际关联交易673.95万元[1] - 2024年1 - 11月关联采购实际与预计差异 - 25.12%[6] 舜江实业财务 - 舜江实业注册资本349.60万元[6] - 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853.84万元[9] - 2024年9月30日净资产2012.73万元[9] - 2024年1 - 9月主营业务收入2173.22万元[9] - 2024年1 - 9月净利润417.42万元[9] 股权关系 - 公司董事王静持有舜江实业100.00%股权[10]
丰茂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2-17 12:1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31.9元/股,募资总额63800万元,净额56381.7万元[1] - 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43569.45万元,拟投入募资43569.45万元[5] 项目投资 - 传动带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投资29511.73万元,拟投募资29511.73万元[4] - 张紧轮扩产项目投资8493.56万元,拟投募资8493.56万元[5]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资5564.16万元,拟投募资5564.16万元[5]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35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单笔期限最长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1][6][11][12] - 闲置募资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12月17日起12个月[1][6][11][12] - 2024年12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11] - 保荐人对闲置募资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12]
丰茂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12:12
会议信息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2] 资金管理 - 监事会同意公司用不超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3] 关联交易 - 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4]
丰茂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7 12:12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证券部负责内幕信息日常管理[3]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负责保密及报告传递[3] 档案管理 - 应如实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建档案[10] - 重大事项披露前后按情况报备知情人档案[13][14]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工作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4]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5] 违规处理 - 内部人员违规视情节处分[17][21] - 发现知情人违规二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处理信息[18] 其他 -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教育培训[21]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丰茂股份(3014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7 12:12
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2] 基本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守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4]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形成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 [4]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透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4] - 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或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公司应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告并解释信息披露规则 [5] -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若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5]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投资者关系顾问等 [6]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投资者诉求处理、风险和挑战等 [7]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媒体采访和路演等 [7]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设置及职责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 [12]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管理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咨询和投诉、管理相关渠道和平台、保障股东权利、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等 [12] - 公司应对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增强法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13]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 - 公司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 [16]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接待和推广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开展 [16]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接受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 [16] - 接待特定对象时,应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参加,合理安排参观过程,避免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 [17] 信息披露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应减少对外发言人员数量 [22] - 若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公司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确保信息平等获取 [22] - 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分类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19]
丰茂股份: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17 12:12
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1] - 修订原因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修订,制定《舆情管理制度》[2] 制度生效 - 修订后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4]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5]
丰茂股份: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2-17 12:12
融资情况 - 公司发行2000.00万股,发行价31.90元/股,募资总额63800.00万元,净额56381.70万元[2] - 超募资金金额为12812.25万元[5] 项目投资 - 传动带智能工厂等三个项目投资总额43569.45万元[9]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单笔期限最长12个月[7] - 2024年12月1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8][19]
丰茂股份: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2-17 12:12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1-11月关联交易实 际执行情况结合2025年的业务规划,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实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 司2024年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合计金额不超过9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截至2024 年11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73.95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就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