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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30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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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6-21 11:32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2]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指标[9] -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标准: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10] 证券投资审议标准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委托理财审议标准 - 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等三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等[1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应及时披露[15]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17] 投资决策与管理 - 未达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决定[10]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订书面合同[17] - 董事会审议高风险事项应关注内控、风险等情况[17] - 董事会审议委托理财事项应关注审批权等情况[18] - 公司应加强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按权限和程序决策审批[19] - 公司应根据批准的投资方案签订合同或协议,指定专人跟踪管理[22] - 公司应加强投资处置环节控制,重视到期本金回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4] 其他规定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审批规定[11]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组织,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审批规定[11]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为计算标准适用审批规定[11] -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等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子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为计算标准适用审批规定[12]
昊帆生物: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多肽合成试剂生产项目(一期)的对外投资公告
2024-06-21 11:3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在淮安设全资子公司实施多肽合成试剂生产项目(一期),投资10亿[2] - 拟建年产3010吨多肽合成试剂项目,总投资约18亿,一期10亿[3] 项目详情 - 子公司拟定名“淮安昊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100%持股[4] - 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约220亩[4] 项目情况 - 一期从筹备到初步建成投产约需2 - 3年[10] - 投资目的是解决产能瓶颈,满足下游客户需求[8] 风险提示 - 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到位有不确定性[9] - 项目用地获取存在不确定性[9] - 项目实施需政府前置审批,可能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9]
昊帆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1 11:32
会议相关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3位监事全部出席[2] 人事提名 - 提名孙豪义、李金凤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增至不超10.5亿元,议案待审议[6] - 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增至不超13亿元,议案待审议[7] 规划与激励 - 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待审议[7] - 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待审议[8][9] - 核实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名单将公示不少于10天[11]
昊帆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1 11:32
公司治理 - 拟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三年[3][5] - 拟修订《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2] 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增至不超过10.5亿元,有效期至2025年5月10日[8] - 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增至不超过13亿元,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市场扩张 - 拟在淮安设全资子公司,实施多肽合成试剂生产项目(一期),预计投资10亿[11] 股东权益 - 制订《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3] 激励计划 - 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待股东大会审议[16] - 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待股东大会审议[18][20]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待股东大会审议[21][23] 会议安排 - 拟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23]
昊帆生物: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6-03 08:49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715,04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6%,最高成交价为 51.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7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181,482.68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 案的规定。 二、其 ...
昊帆生物: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5-22 08:47
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3000万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A股用于激励或持股计划[2]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59.75元/股,2024年5月23日生效[3] 分红情况 - 以107,284,952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0元,现金分红26,821,238元[4] - 2023年年度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23日[4]
昊帆生物: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4-05-16 11:02
项目投资 - 拟投资18亿建设年产3010吨多肽合成试剂项目,一期约10亿[2][5] 项目规划 - 总占地约370亩,一期约220亩,预留约150亩[5] - 一期2024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投产[5] 资金保障 - 签约后10日缴2200万保证金,土地摘牌和开工认定后各返50%[6] 风险提示 - 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未来影响不确定[1][9] - 项目多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及审批风险[1][10] - 一期筹备到投产约2 - 3年,挑战管理能力[11] 过往情况 - 最近三年未签署及披露其他合作框架协议[13]
昊帆生物: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5-16 1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昊帆生物有限公司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如下: | 安徽昊帆生物有限公司 | 86021110000238791 | 宁波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 | --- | --- | --- |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机构 开发 ...
昊帆生物: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15 10:58
股本与分红 - 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107,284,952股[1] - 每10股派2.50元,现金分红26,821,238.00元[1]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2.483447元[1] 时间安排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5月10日通过[2] -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5月23日[5] 其他 - 除权除息参考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 0.2483447元/股[1] - 代派A股红利5月23日划入账户,限售股公司自派[8] - 权益分派完成后减持价格、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9]
昊帆生物: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0 09:21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长亭路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 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何晓恬律师、吉喆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