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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 ...
昊帆生物: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08 10:23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 1 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苏州昊帆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会 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 https://eseb.cn/1dlEXm3iil2 或使用微信 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勇先生,财务负责人王筱 艳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胜军先生,独立董事王青先生,保荐代表人邵 航、刘永泓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
昊帆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08 10:2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6] - 特定股份持有情况及亲属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不得提名[8][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补选与反馈 - 比例不符等情况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 会议相关规定 - 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21][26] - 履职涉及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1]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17][21] - 应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1] 决策相关规定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3] - 两名以上可书面提延期开会或审议[25]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5] - 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5] 工作时间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资料保存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昊帆生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 公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 ...
昊帆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08 10:23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 |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 |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 |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 |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 |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 | 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 | 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 |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 | 会的运 ...
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0: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苏 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帆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昊帆生物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目的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且短期的存款类 产品、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等,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 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信托产品等。 (四)使用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 (五)资金来源 1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
昊帆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08 10:2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人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15]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性质与程度[18] - 通常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9]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19]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决议,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31]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32] 委员职权 - 闭会可跟踪了解董事和高管工作[21]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24] - 可质询董事和高管并要求作答[35] - 对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36]
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0:23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昊 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昊帆生 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 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7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67.68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827,360,000.00 元,扣除发 ...
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08 10: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昊帆生物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邵航 |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永泓 |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 次 0 | | 数 |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 | | 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 是 | |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 | |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7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 是 | | 披露文件一致 ...
昊帆生物: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就与财务报告和 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