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3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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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301358)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0 11:56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通讯表决召开[2] - 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2] 议案通过情况 - 通过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等三项议案,均3票同意[3][5][8] 激励计划归属情况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首归属期拟归属264名对象[8] - 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54.9651万股[8]
湖南裕能(30135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0 11:56
会议信息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通讯表决召开,9名董事全参加[2] 股票处理 - 对12名离职等激励对象的10.49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3]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7.012元/股调为16.855元/股[7] - 为264名激励对象办理354.965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9] 议案表决 - 《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三议案均6票同意通过[4][8][10] 人员回避 - 董事谭新乔等3人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5][8][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谭新乔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6][9][11]
湖南裕能(301358)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6-20 11:56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514.506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5] - 首次拟授予总量不超过1238.21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4%,占授予权益总额的81.76%[5] - 预留276.296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6%,占授予权益总额的18.24%[5] - 调整前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7.43元/股[5]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30%[8]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前授予,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之后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3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50%[8] 考核目标 - 2024 - 2026年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10]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11] - 2024年磷酸盐正极材料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25%[12] - 2025年磷酸盐正极材料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35%且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11][12] - 2026年磷酸盐正极材料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50%且净利润不低于20亿元[11][12] 调整情况 - 2024年7月3日调整后授予价格变为17.012元/股,授予权益总数调为1471.504万股,首次授予股数调为1195.208万股,人数调为280人[20] - 2025年6月20日作废10.4965万股,首次授予剩余1184.7115万股,授予价格调为16.855元/股[21] 本次归属情况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64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354.96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88%[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日,可申请归属比例为授予总数的30%[25] - 2024年磷酸盐正极材料销售量为71.06万吨,较2023年增长40.2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7] 其他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四档,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1.0、0.85、0[14] - 归属限制性股票将影响和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34]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34] -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完成后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34]
湖南裕能(301358)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20 11:56
激励计划会议 -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议案[9] - 2024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12] -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2] - 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部分股票、调整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议案[12]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4月22日至5月2日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内部OA系统公示,5月7日监事会发表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0] - 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报告[10] 激励计划调整 - 对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0.496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作废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剩余1184.7115万股[13]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7.012元/股调整为16.855元/股[14]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磷酸盐正极材料销售量为71.06万吨,较2023年增长40.2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8] 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3日,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64人[19] -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4.96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5725.307万股的比例为0.4688%[19] - 谭新乔等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已获授数量的比例均为30.00%[20] - 合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83.217万股,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4.9651万股[20]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21] 后续事项 - 本次调整、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21] - 本次归属等相关事项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后续手续[21]
湖南裕能(301358)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20 11:56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4 - 5月多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12] - 2025年4 - 6月会议审议授予预留及归属条件等议案[13]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7.012元/股调整为16.855元/股[14] 业绩数据 - 2024年磷酸盐正极材料销售量71.06万吨,较2023年增长40.20%[17] 激励对象情况 - 264名激励对象考核良好及以上,办理354.9651万股归属[18] - 13名激励对象对应10.496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首次授予剩余1184.7115万股[20][21] 归属期信息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 - 24个月,2025年7月3日进入[15][18]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7]
湖南裕能(301358) -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6-20 11:56
激励计划 - 监事会审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1] - 拟归属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归属条件已成就[1] - 监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2]
湖南裕能(301358)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6-18 08:26
担保情况 - 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35亿元[2] - 为云南裕能5亿固定资产借款提供6年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 - 云南裕能本年度担保额度15亿,本次用5亿,剩10亿[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16.05亿,已签合同总额36.5亿[10] - 已签合同总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1.45%[10] 云南裕能业绩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71.93亿,负债50.40亿,净资产21.53亿,营收86.12亿,净利润3.97亿[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64.94亿,负债42.86亿,净资产22.08亿,1 - 3月营收31.81亿,净利润0.53亿[8] 其他 - 云南裕能成立于2021年7月5日,注册资本9亿[7] - 担保范围含本金等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债权清偿期满起三年[9]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等不良担保情况[10]
磷酸铁锂“产能优化”进行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04 10:23
行业供需与产能变化 - 磷酸铁锂行业有效产能从2021年的50万吨增长到2024年的450万吨,三年增长八倍 [4] - 行业产能利用率从2021年的90%以上回落至2024年的55% [4] - 行业出现大面积亏损,除湖南裕能外,德方纳米、万润新能、龙蟠科技等公司几乎全员亏损 [4] 企业战略调整 - 中核钛白终止"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并将剩余16.67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7] - 龙佰集团、金浦钛业、云图控股等钛白粉及磷化工企业宣布暂缓或终止磷酸铁、磷酸铁锂项目投资 [1][5] - 湖南裕能持续推进48亿元再融资,其中28亿元用于年产32万吨磷酸锰铁锂项目 [9][12] 技术升级与新产品方向 - 磷酸锰铁锂作为磷酸铁锂的升级版,具备更高电压、能量密度及低温性能 [2][10] - 湖南裕能一期16万吨磷酸锰铁锂产能已于2024年3月底建成投产,目前主要用于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 [12] - 行业预计磷酸锰铁锂将在2025年至2026年规模放量 [2][15] 头部企业表现 - 湖南裕能2022-2024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6.82%、89.77%、101.3%,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13] - 湖南裕能一季度毛利率为5.52%,磷酸锰铁锂项目预期毛利率为8.15% [14] - 德方纳米、容百科技等头部企业及初创公司珩创纳米均在布局磷酸锰铁锂 [15] 行业展望 - 新旧产能切换有望边际改善供给过剩问题,优化整体产能结构 [3] - 磷酸锰铁锂商业化需求启动后,湖南裕能可将32万吨产能切换回磷酸锰铁锂 [14] - 磷酸锰铁锂能否打破三元锂与磷酸铁锂的"二八分布"格局仍需市场验证 [15]
湖南裕能(301358)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03 13:04
股票发行进展 - 202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1] - 公司公告问询函回复并更新申请文件[1] 发行不确定性 - 发行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2] - 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批时间不确定[2]
湖南裕能(30135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6-03 13:04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3日,2023年2月9日上市,注册资本757,253,070元[9] 研发情况 -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费用超11亿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595名研发技术人员,占比8.37%[11] 业绩数据 - 2024 - 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259,852.72万元、4,135,767.10万元、4,279,036.13万元[15] - 2024 - 2022年利润总额分别为70,582.88万元、187,468.61万元、354,595.90万元[15] - 2024 - 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58,995.41万元、158,050.84万元、300,618.71万元[15] - 2024 -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9,355.21万元、158,062.93万元、300,720.58万元[15] - 2024 - 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104,221.51万元、50,124.38万元、 - 278,317.06万元[17] - 2024 - 2022年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1.57%、57.77%、78.38%[18] - 2024 - 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分别为4.55、7.54、10.05[18] - 2024年末资产总计3034206.98万元,较2023年末的2679464.49万元有所增长[19] - 2024 -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20%、15.96%、71.42%[20] - 2024 -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78元/股、2.18元/股、5.29元/股[20] - 2022 - 2024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前五位企业市场占有率合计分别为87.1%、88.2%和85.7%[26][28] - 2022 - 2024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整体销售收入比重均超80%,对宁德时代与比亚迪合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0.45%、78.81%和58.44%[27] - 2022 - 2024年公司对宁德时代、比亚迪关联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0.45%、78.81%和31.91%[28] - 2022 - 2024年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均超70%[29] - 2022 - 2025年1 - 3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48%、7.65%、7.85%[30] - 2022 - 2025年1 - 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79036.13万元、4135767.10万元、2259852.72万元及676214.12万元[32] - 2022 - 2025年1 - 3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00720.58万元、158062.93万元、59355.21万元及9431.64万元[32] - 2022 - 2025年1 - 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278317.06万元、50124.38万元、 - 104221.51万元和 - 53075.84万元[33] - 公司近年综合毛利率为5.52%,2023年度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31] 股票发行 - 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34] -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37]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3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113587960股[41]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42] -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43]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9月12日[44] 保荐人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保荐人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子公司通过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发行人及关联方股份[57] 募投项目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32万吨磷酸锰铁锂项目、年产7.5万吨超长循环磷酸铁锂项目、年产10万吨磷酸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63] 产品及产业 - 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盐正极材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产业[64] 保荐人职责 - 保荐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65] - 保荐人将协助发行人制订、执行防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65] - 保荐人将协助和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65] - 保荐人将督导发行人完善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65] - 保荐人将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审阅信息披露文件[68] - 保荐人将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跟踪和督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资项目实施[68] - 保荐人将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担保行为事前沟通[68] - 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