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3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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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12 11:38
公司治理 - 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 - 监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利润分配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9] - 重大投资或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9] - 满足条件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年度内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20%[9]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 其他 - 拟修订《公司章程》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相关事项[10]
信音电子: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2 11:38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准 备相关材料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六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 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一条 为了推进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信音电子: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12 11:3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及多家子公司和分公司[6]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公司层面内控环境及多个业务流程层面内容[6] - 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37]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要或重大缺陷[3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9] 制度建设 - 2023年1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5] - 公司制定采购、生产、销售等多环节内部控制制度[16] -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明确预算编制等流程[18] - 公司明确信息披露职责,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1] 风险评估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重大投融资、重要合同审批管理等[6] - 公司建立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完善突发事件督察及责任追究制度[14]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达或超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营业收入总额3%、利润总额5%,按孰低原则认定[2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错报金额大于等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小于2%、营业收入总额1%小于3%、利润总额3%小于5%,按孰低原则认定[2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小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或利润总额3%,按孰低原则认定[2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负面影响或财产损失达或超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营业收入总额3%、利润总额5%,按孰低原则认定[3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负面影响或财产损失大于等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小于2%、营业收入总额1%小于3%、利润总额3%小于5%,按孰低原则认定[3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负面影响或财产损失小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或利润总额3%,按孰低原则认定[33] 其他 - 公司设有专门审计部门,配置专职工作人员,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9] - 公司建立科学劳动人事制度,保障员工合法利益,制定用人和培训计划[10] - 公司以“打造健康高效的团队完成使命”为使命,确立企业愿景和经营方针[12] - 2023年公司进行捐赠,慰问消防大队,获“爱心企业”称号[13] - 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和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完善内控体系[40]
信音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2 11:38
会议信息 - 信音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人[2]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6项议案表决3票同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4][5][6][7]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2项议案表决3票同意[8][9] - 《2024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等2项议案董事或监事回避,交股东大会[10][11]
信音电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3-12 11:38
业绩相关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3月12日出具信音电子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资金占用 - 控股股东信音(香港)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408,200元[11] - 2023年偿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408,200元[11] - 资金占用因补缴社保公积金,股东汇入费用[11]
信音电子: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4-03-12 11:38
董责险计划 - 公司拟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1] - 赔偿限额不超5000万元/年[1] - 保费支出不超40万元/年[1] -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续保或重投[1] 审议流程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2] - 相关议案经两会审议,董监回避表决[3] - 事项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其他信息 - 备查文件为两会决议[5] - 公告日期为2024年3月13日[6]
信音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2 11:38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公司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3][4][5] 监督情况 - 2023年监事会列席八次董事会、参加三次股东大会[7] 监事会评价 - 2023年度财务制度健全、费用提取合理、运作规范[9] - 关联交易符合需求,未损害利益[10]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无违规买卖股份[12] - 信息披露管理执行良好,无虚假记载[13][14]
信音电子: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3-12 11:38
业务计划 - 拟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7000万美元[3][5] - 业务有效期12个月,资金为自有资金,交易工具是外汇远期合约,场所为场外[5][6] - 业务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7] 风险提示 - 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客户违约或流动性、交易对手信用风险[9]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业务有助于规避外汇风险,无异议[13]
信音电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2 11:3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召开一次或按需召开,提前3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2] 细则执行与解释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
信音电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12 11:3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 | | 预计 2024 | 年 | 截至披露日已 | 2023 年与关联 | | --- | --- | --- | --- | --- | ---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主要交易内容 | | | | 方实际发生金 | | | | | 发生金额 | | 发生金额 | 额 | 1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信音电子(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 营发展需要,计划在 2024 年度与 Singatron Enterprise Co.L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