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治理 - 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 - 监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利润分配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9] - 重大投资或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9] - 满足条件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年度内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20%[9]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 其他 - 拟修订《公司章程》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相关事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