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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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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08-29 08:26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8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3 年半年度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核查,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 司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 为 32,527,492.57 元,具体情况如下: | | 单位:元 | | --- | --- |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 -17,722,798.25 | |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02,950.47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265,668.5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4,179.25 | |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 ...
明阳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9 08:26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公司半年报及相关资料,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二、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 关于公司 202 ...
明阳电气: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9 08:26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 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明阳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9号)同意注 册,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7,80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8.13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604.65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0,928.3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676.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 ...
明阳电气: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9 08:26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实际总体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3)。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其他符合要求的媒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
明阳电气: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11 13:02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股东大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 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 期召开,出现以下《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 ...
明阳电气: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3-08-11 13:02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山明阳")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临时提 ...
明阳电气: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08-11 13:02
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78,050,00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31,220万元,股份总数31,220万股,均为普通股[7][16]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持股130,574,010股,持股比例62.1781%[1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25%[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8]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3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35] 股东大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2] 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董事长和三名独立董事[89] - 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需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94]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8]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0]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50][151][152][15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7]
明阳电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2023-08-11 13: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05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00 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234,15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312,200,000 元,公司总股本由 234,150,000 ...
明阳电气: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8-11 13: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明阳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 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 1 页 共 8 页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公司章程》规定 ...
明阳电气: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08-11 13:01
监事会会议规则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 - 会议通知包含时间、地点等内容[3] - 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4] - 一名监事一次会议不超两监事委托[4] - 主持人可要求相关人员到会接受质询[4] - 出席监事和记录人员需在会议记录签字[5] 规则修订 -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已通过[1] - 修改报股东大会批准,审议通过生效[5] - 议案提交2023年二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实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