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和顺科技(301237)
icon
搜索文档
和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2-05 08:47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和 2023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
和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3-11-29 08:33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二、前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 情况(含本次公告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具体如下 :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和 2023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和顺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3-11-27 09:38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6)。 (二)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
和顺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2023-11-27 09:3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604 号 致: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 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15:00 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通航产业园鼎盛路 69 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 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杭州和顺科 ...
和顺科技(301237) - 2023年11月24日和顺科技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24 09:05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3年,专注于差异化、功能性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主要产品包括有色光电基膜、其他功能膜及透明膜 [1] - 未来将继续秉持"差异化、功能性"为核心经营理念,拓展窗膜、太阳能背板膜、阻燃膜和电芯专用膜等其他功能膜产品 [1] - 布局M级碳纤维相关领域项目,以提高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1] 募投项目与技术 - 光学基膜技术来源于公司技术团队自有技术的延展和开发成果 [2] - 募投项目及3.5万吨BOPET薄膜新产线为柔性制造产线,公司将根据下游市场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 [2] - 公司严格依照监管规定履行碳纤维项目三会审议及信息披露工作 [2] 碳纤维项目 - 石墨纤维是航空飞行器和航天器生产不可替代的关键材料,目前全球市场主要由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少数公司垄断 [2] - 公司在新材料领域采取"完善夯实现有业务、积极拓展新领域"的发展战略 [2] - 合作方修磊先生技术团队拥有成熟的石墨纤维项目管理经验,掌握完成石墨纤维项目所需全部技术和生产实践经验 [2] 研发方向与市场 - 我国部分较高端的聚酯薄膜市场仍依赖日本、韩国进口,存在高端新材料进口替代市场 [3] - 国内外众多生产商开始深度BOPET的生产研发,如新能源、光学及5G等领域的高端配套薄膜 [3] -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深化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特种膜开发 [3]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30-10:30,地点为公司四楼会议室 [1] - 参与单位包括山西证券的冀泳洁和王锐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吴学友和证券事务代表毋昱 [1]
和顺科技(301237) - 2023年11月21日、11月22日和顺科技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22 09:31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3年,专注于差异化、功能性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主要产品包括有色光电基膜、其他功能膜及透明膜 [1] - 未来将继续以“差异化、功能性”为核心经营理念,拓展窗膜、太阳能背板膜、阻燃膜和电芯专用膜等产品 [1] 碳纤维项目 - 开发碳纤维项目的初衷是打破日本和美国在石墨纤维市场的垄断,推动高性能石墨纤维领域的探索开发及产业布局 [2] - 碳纤维项目当前进度:待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将进行公司注册、项目选址等后续工作 [2] - 技术团队具备成熟的石墨纤维项目管理经验,掌握全部技术和生产实践经验 [2] - M级碳纤维以小丝束为主,与T级碳纤维在生产制程、工艺、强度及模量参数等方面有所不同 [2] 市场与产品规划 - 2023年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终端消费需求复苏缓慢 [2] - 公司以功能性、差异化产品为主,未来将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3] - 我国部分高端聚酯薄膜市场依赖进口,存在高端新材料进口替代市场 [3] - 公司将深化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特种膜开发,拓宽产品种类 [3] 研发方向 - 国内外生产商开始深度BOPET的生产研发,涉及新能源、光学及5G等领域的高端配套薄膜 [3] -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做好有色光电基膜、窗膜及电芯专用膜等功能膜,并开发更多特种膜产品 [3]
和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1-10 12:48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和 2023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
和顺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09 10:47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
和顺科技: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09 10:47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 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投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
和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09 10:47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 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 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素燕、许罕飚、鲍丽娜 2023 年 11 月 9 日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运作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