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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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凯新材(3012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08:15
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制度[2]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有权提议临时会议[9]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14] 其他规则 - 评价董事报酬时该董事回避[15] - 回避无法决议则议案交董事会[10][1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修订[15][16]
万凯新材(3012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08:15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 合本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 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七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负责本委员会 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本委员会履行职 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万凯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
万凯新材(3012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08:15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4]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6]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秘书提前2天送达材料[2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决议规则 - 总经理对不同情况议题有归纳决议、决定搁置、最终决定等权力[23] 其他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负责解释和修订[26][27]
万凯新材(3012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08:15
交易审议规则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5种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资产总额占比30%的“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交股东会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种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投资管理规定 - 证券投资制定决策程序,依风险定规模和期限[7]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董事会专人跟踪[8]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进展和效益[9] 投资后续管理 - 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日常管理[10] - 4种情况可回收对外投资[12] - 4种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3]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6][17]
万凯新材(3012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08:15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 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证券 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 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中期报告和 年度报告; (二)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 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 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万凯新材(3012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08: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主动性、平等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包括法定信息披露、发展战略等九类[6]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十一种[6][7] 沟通限制与渠道 - 避免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7]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7] 信息展示与会议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7]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提前公告[8] 说明会情形与要求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五种情形时及时召开说明会[9][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0] 工作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13] - 工作有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八项主要职责[14] 活动禁止情形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4][15]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人员应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四项素质和技能[16]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16]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与国家日后规定相抵触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18]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制度日期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21]
万凯新材(3012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08:15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主要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 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 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投资人及相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
万凯新材(3012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08:15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 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 具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 事能力。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
万凯新材(301216)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0 08:15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 制度修订 - 公司对20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2][3] - 10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10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公告详情 - 修订后制度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公告[3][5]
万凯新材(301216) - 关于投资建设公用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
2025-11-10 08:15
项目投资 - 2025年11月10日拟投资112,216万元建设公用热电联产项目[3] 项目情况 - 建设期2年,实施地在海宁尖山新区[3][4] - 拟建5×150t/h高温超高压燃煤锅炉等设施[4] - 建成后正常年份供电量4425万kWh,供热量890.40万GJ[5] 项目风险 - 竞拍用地可能不成功,建设资金或不到位、进度或不达预期[7] - 汽价、煤价等市场价格波动有风险[7] 项目影响 - 长远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预计积极影响未来业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