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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301166)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9-30 08:52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5-081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宁维")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3 月 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5 年 2月 19 日和 2025年 3 月 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9 20:47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于2025年9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冷兆武先生主持,公司高 管及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为 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优宁维:9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15:18
每经AI快讯,优宁维(SZ 301166,收盘价:30.65元)9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董 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等文件。 每经头条(nbdtoutiao)——重磅解读!中国将不寻求WTO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意味着什么? (记者 曾健辉) 2025年1至6月份,优宁维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批发业占比100.0%。 截至发稿,优宁维市值为27亿元。 ...
优宁维(30116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所有舆情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 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 ...
优宁维(3011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 ...
优宁维(30116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管,完善内部控制,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 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 控制过程的效率及效果,防范经营风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企管部配备 1-2 名专职内审人员,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 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批准可外聘各类专业人员兼任审 计 ...
优宁维(30116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第 2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
优宁维(30116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及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 ...
优宁维(3011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9 12: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第 2 号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优宁维(30116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的相关要求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