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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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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4-26 11:32
会议时间 - 2024年5月20日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 - 2024年5月14日为股权登记日[3] - 2024年5月16日9:00 - 11:30、13:00 - 15:00为会议登记时间[10] 投票信息 - 2024年5月20日为网络投票时间[2]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155,投票简称为海力投票[20] 议案情况 - 本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4项议案[6] - 议案11 - 14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9] 参会登记 - 参会股东登记表需于2024年5月16日15: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30] - 不接受电话登记参会股东[30]
海力风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6 11:3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434.8万股,发行价60.66元,募集资金总额32.97亿元,净额31.05亿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183.68万元[7][8] 募投项目投入 - 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7399.45万元[8] -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等多个项目累计投入及进度情况[10] 利息情况 - 2021 - 2023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分别为395.58万元、3792.43万元、1503.01万元[8] 项目效益及资金决策 -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未达预计效益[11] - 公司多次对超募资金使用及现金管理额度进行决策[11] 项目结项及资金置换 - 2022年12月30日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结项,结余664.56万元[12] - 2023年12月31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666.69万元[11] 其他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0元[12] -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16]
海力风电: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三年度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0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74 号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 风电)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
海力风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1:28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在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监事会应支持并协助公司董事会依法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监事对于 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监督责任。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
海力风电: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4-04-26 11:28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 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 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 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 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
海力风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4-26 11:2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过半数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人员变动处理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补选[5] - 委员会因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5] 会议相关规定 - 委员会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0] - 董事会秘书发出的会议通知应备附完整议案,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2] - 委员会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5] 决议相关规定 - 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6] -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16] - 每项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委员会决议,签字后生效[20] - 委员会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0] 其他规定 - 委员会会议资料和其他信息公司应保存至少十年[21] - 委员会依据规定研究公司董事当选条件等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委员会与有关部门交流形成书面材料等多步骤[18] - 委员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20] - 委员个人或直系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3] - 委员会委员有权评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工作情况[25] -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8] - 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海力风电: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1:28
业绩总结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68,531.14万元,同比上升3.22%[2] -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805.12万元[2] -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1,700.35万元[2]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3]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3] - 董事会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设委员3名[6][7][8][8] - 公司有独立董事3名,含1名会计和1名法律专业人士[10] 未来展望 - 2024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基地投产,实现产品迭代升级[12] - 2024年加快进军海外步伐,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12] - 2024年扩大生产能力、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培养优秀人才[12] - 2024年持续推动成本管控和降本增效工作[12] 公司运作 - 董事会规范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执行决议[12] - 董事会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作用,提高决策效率[12] - 董事会加强董监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规范性[13] - 董事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透明度与规范性[13] - 董事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投资者对企业了解[13] - 公司通过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保障股东权益[11]
海力风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
2024-04-26 11:28
财务审计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26日对海力风电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往来资金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83,973.56万元[7]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62,570.79万元[7]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142,468.18万元[7] 子公司应收款 - 江苏海力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期初其他应收款为63,015.00万元[7] - 江苏海力风能设备有限公司2023年度其他应收款发生额为60,359.44万元[7] - 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期初其他应收款为10,782.39万元,2023年度发生额为10.00万元[7] - 江苏海恒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期初其他应收款为8,100.00万元,2023年度发生额为100.00万元[7] 参股公司应收款 - 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发生额(不含利息)为101.35万元[7]
海力风电(30115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1:28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江苏海力风电营业收入为1.24亿,同比下降75.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65.37万,同比下降10.2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亿,同比下降91.62%[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4元,同比下降10.53%[5] - 2024年第一季度末,总资产为79.81亿,同比增长3.30%[5] 销售情况 - 预付款项增加72.19%,主要系销售备货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8] - 营业收入下降75.22%,主要系根据客户要求,延期交付订单所致[8] 财务费用 - 财务费用增加269.05%,主要系利息收入下降所致[8] 税费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为27,703.6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9.33%[9]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6,439,520.7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49%[9] 股东持股情况 - 许世俊持有公司股份31.92%,持股数量为69,399,876.0股[9] - 许成辰持有公司股份14.45%,持股数量为31,413,615.0股[9] - 沙德权持有公司股份9.99%,持股数量为21,721,050.0股[9] - 钟格持有公司股份2.29%,持股数量为4,985,300.00股[9] - 如东县新天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70%,持股数量为5,860,374.00股[9] 资产负债情况 - 流动资产合计为396,998,3337.25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010,862,512.66元[15] - 公司负债合计为2,284,410,317.4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696,435,532.51元[16] 其他 - 公司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为260,000,000.00元[9] - 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556,461.4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72%[9]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74,727,771.6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6.61%[9]
海力风电:内部控制制度
2024-04-26 11:28
内部控制制度 - 目的包括保障法规落实、提高效益、保障资产安全等[2] - 要素有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八项[4][5] - 活动涵盖所有营运环节[6] 子公司控制 - 执行对控股子公司控制政策,管理控制含多项活动[10] - 财务部定期分析子公司月度报告并委托审计[10] 关联交易控制 - 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13] - 披露关联交易先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19] - 审议时了解交易情况并确定合理价格[14] - 与关联方交易签书面协议,关注利益侵占[15][23] - 关联方占用资源致损失,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24] 对外担保 - 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7] 募集资金管理 - 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存储、审批、使用规定[21] - 专户存储管理,与银行签专用账户协议[21] 重大投资控制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24] - 证券等投资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24] - 指定财务部评估可行性并监督执行[24] - 衍生品投资制定程序并限定规模[24]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书面合同[24] 信息发布 -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28]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缺陷并提建议[31] -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3] 报告与评价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自我评价报告[33] - 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33] - 非标准审计报告时,董事会、监事会做专项说明[33] -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追责机制[33] - 自我评价报告含七方面内容[34] - 专项说明含四方面内容[35] - 董事会对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发表意见,保荐机构核查[36]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评价和审计报告[36] 制度处罚与解释 - 违反制度按规定处罚,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