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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3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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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0:40
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12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3] - 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2] - 投资有效期自2024年股东大会批准至下一年度大会召开[5] 决策进展 - 2025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2] -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12][13] 风险与应对 - 金融波动、短期收益、操作监控存在风险[8] - 严格筛选对象并跟踪净值变动[9] - 内审部门全面检查并定期报告[9]
隆华新材(301149) -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51Z0115号
2025-04-18 10:40
财务审计 - 审计认为公司2024年财报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5] - 公司将收入确认、存货存在及计价列为关键审计事项[9][12] - 对收入确认和存货实施程序,未发现异常[10][14]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资产总计32.32亿元,较2023年增长22.19%[27] - 2024年末负债合计13.13亿元,较2023年增长63.85%[27]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9.19亿元,较2023年增长4.07%[27] - 2024年营业总收入56.24亿元,同比增长12.01%[29] - 2024年净利润1.71亿元,同比下降31.06%[29]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40元/股,同比下降31.03%[29]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877.40万元,同比下降66.72%[31]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27亿元,同比增长56.20%[31]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17亿元,同比下降2.67%[31]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15年12月由山东隆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45] - 公司经营地址在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法定代表人为张萍[48][49] - 公司主要经营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50]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55]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按经营环境定本位币[57][5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按公允价值计量[60][62] - 金融资产分三类初始以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方式不同[102][103][105][106] - 金融负债分三类,后续计量方式不同[107][108][110] - 存货发出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每年至少盘点一次[146][148] - 存货跌价准备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49] -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分成本法和权益法[167] - 房屋及建筑物等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有规定[181] - 无形资产研究阶段支出计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满足条件确认为资产[194][196] -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减值,部分资产每年测试[197] -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离职后等福利[200]
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18 10:40
公司信息 - 隆华新材股票上市地为深交所,代码301149[4] 督导情况 - 东吴证券对隆华新材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2] - 督导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合规披露,无监管措施[9][12] 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资未全部使用完毕[18]
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0:40
远期结售汇业务 - 目的是扩大出口、降低汇率波动对业绩影响[1] - 结算货币为美元、欧元等[2] - 最高余额不超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11] - 额度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4][11]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5] 风险与应对 - 业务存在汇率波动等风险[6] - 汇率巨幅波动协商调整价格[7] - 制定制度、加强培训、建立报告制度[7] - 关注应收账款,加大催收力度[8] 业务影响 - 开展业务能防范外汇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9]
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0:40
财务控制标准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财报对应总额100%[5] - 明确财务报告内控各指标错报缺陷标准[7] 内控情况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3][14]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5] - 公司建立内控体系,董事会报告反映内控情况[19]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将于2025年4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4户,解除限售股份222,146,942股,占总股本51.66%,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56,075,609股,保荐机构核查无异议 [2][15][19]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7,000万股,发行前总股本360,000,018股,发行后增至430,000,01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85.6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14.40% [3] - 上市后股本未因增发等事项变动,2022 - 2024年有多批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4] - 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430,000,01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52.64%,无限售流通股占47.36% [5]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为韩志刚、韩润泽、刘德胜、新余隆信,共4名,他们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有多项承诺,包括股份流通限制、减持、回购、稳定股价等 [6][7] -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无未履行承诺影响限售股解除上市流通情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为其违规担保情形 [15]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4户,含3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和1名境内机构股东 [15] -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222,146,942股,占总股本51.66%,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56,075,609股 [16] - 韩志刚、韩润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胜为公司监事,解除限售股份无质押、冻结情形 [16] - 机构股东新余隆信申请解除的部分股份系刘德胜间接持有,刘德胜承诺2023年10月16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减持,董事会将监督并披露履行情况 [17]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相关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18]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核查认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规定,不违反股东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19] 备查文件 包括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东吴证券核查意见 [20][21]
隆华新材(301149)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11 08:33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3]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4户,解除限售股份222,146,942股,占总股本51.66%[3][20]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56,075,609股,上市流通日2025年4月16日[3][19][20] -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430,000,01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85.6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14.40%[4] - 2022 - 2024年多次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5] - 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430,000,01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52.64%,无限售流通股占47.36%[6] 股东情况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韩志刚、韩润泽、刘德胜、新余隆信投资合伙企业[7] - 韩志刚、韩润泽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 - 新余隆信投资合伙企业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17] - 韩志刚等三人18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17]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中境内自然人3名,境内机构1名[20] 股东股份详情 - 韩志刚所持限售股本次解除142,796,164股,实际上市流通35,699,041股[1] - 韩润泽所持限售股本次解除78,444,164股,实际上市流通19,611,041股[1] - 新余隆信投资合伙企业本次解除限售718,498股,全部上市流通[1] - 刘德胜所持限售股本次解除188,116股,实际上市流通47,029股[1] 股份比例变动 - 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占比52.64%,变动后占比39.60%[2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占比47.36%,变动后占比60.40%[24] - 总股本变动前后占比均为100.00%[24] 其他承诺 - 韩志刚等承诺为员工缴存社保公积金,承担处罚或追缴责任[15] - 韩志刚等承诺保证公司资产等独立[15] - 韩志刚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12][14] - 截至公告披露日,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严格履行承诺[17][18] - 公司监事刘德胜18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2] 审核意见 - 东吴证券对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25]
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4-11 08:17
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A股[1] -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360,000,018股,发行后增至430,000,018股[2] 限售股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股368,065,846股,占比85.60%;无限售股61,934,172股,占比14.40%[2] - 2022 - 2024年多次限售股解除限售[4][5]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限售股226,356,540股,占比52.64%;无限售股203,643,478股,占比47.36%[5] 股东承诺 - 韩志刚、韩润泽自2023年10月16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11] - 刘德胜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自2023年10月16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12][14] 本次解除限售 - 2025年4月16日222,146,942股限售股解除限售,占总股本51.66%[18]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4名,含3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和1名境内机构股东[18] 股份变动 - 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锁定股、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情况[19] 核查意见 - 东吴证券认为本次申请符合规定,无异议[21][22]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无违规情形[15][16][17]
隆华新材: 关于全资子公司尼龙66一期项目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04:1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 66 一期项目 4 万吨/年生产装置建成并进入调试、试生产阶段,结合市场调整产品结构,这有助于公司多元化发展和增加利润增长点 [1][2] 项目概述 -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投资建设隆华高材 108 万吨/年PA66 项目议案 [1] - 以全资子公司隆华高材为项目实施主体,在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化工产业园区投资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 73 亿元 [1] 项目进展情况 - 隆华高材尼龙 66 一期项目中 4 万吨/年生产装置已建成并进入调试、试生产阶段 [1] - 公司拟调整该年产 4 万吨生产装置产品结构,将原 4 万吨/年PA66 产品结构调整为PA66(脂肪族尼龙)、长碳链尼龙(生物基)、透明尼龙、高温尼龙,总产能不变 [1] - 隆华高材完成《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08 万吨/年PA66 项目(一期)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1] 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结合市场调整尼龙产品结构,新增高温尼龙、透明尼龙、长碳链尼龙(生物基)等产品,丰富尼龙产品种类 [2] - 促进公司在新材料领域多元化发展,符合公司积极布局新材料产业长期规划 [2] - 有助于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避免个别行业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隆华新材(301149) - 关于全资子公司尼龙66一期项目进展的公告
2025-03-31 03:4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2022年4月18日拟投资73亿元建设108万吨/年PA66项目[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隆华高材尼龙66一期4万吨/年生产装置建成并调试、试生产[2] - 公司拟调整4万吨/年PA66产品结构,总产能不变[2] 未来展望 - 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多元化,增加利润点,提升竞争力[3][4] - 生产线投产需时间,产能逐步释放,项目有风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