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301148)
搜索文档
嘉戎技术(30114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3][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由总经理审议批准[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取较大值)由总经理审议批准[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金额超3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人交易(除提供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评估或审计[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10]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以适用相应审议标准[10] - 与关联人首次进行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依协议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4] 审议程序 - 关联交易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16] 特殊情况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17]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记录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应履行审批程序[20] - 持有控股子公司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才属控股子公司[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审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0]
嘉戎技术(3011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内部控 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 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 ...
嘉戎技术(30114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 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本着规范、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处理好投资 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 ...
嘉戎技术(3011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1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审议并披露报告[2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27]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3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2] 交易相关要求 - 交易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且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9]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3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0]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5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除董事等外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51]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5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特别决议通过[6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等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6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4]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69]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2] - 本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72]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3]
嘉戎技术(30114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7] - 董事、高管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并承担连带责任[7] - 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8]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本歧义时以中文为准[9] - 披露信息应前后一致,财务信息要有合理勾稽关系[10] - 应将信息披露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地供公众查阅[10]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10]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3] - 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1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7]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27] - 半年度报告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况需审计[29] 其他披露要求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30]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在年报披露[3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32]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指标为负值,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42]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多项文件[33][3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后续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34] - 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披露并更正[34] - 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37] - 应在相关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9]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40] - 需及时了解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影响因素并披露[44] 信息披露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规定程序[47] - 信息对外发布有传递、审核、披露流程[48]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50] - 董事和高管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52] - 报告义务人需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54]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6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56]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57] - 董事、高管等需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8]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61] 保密与责任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层次保密责任人需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64]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并及时更新[67]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除特殊情形外需通报全体董事和高管[69]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财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71] - 未依规披露信息致投资者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部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73]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理并要求赔偿[75] - 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5] 其他 - 公司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79] - 时间为2025年8月[80]
嘉戎技术(30114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7 14:48
治理机制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8][9] 独立董事职责 - 应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4] - 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相关内容[3] - 审查会议程序等资料充分性[4] -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签署确认[4] 公司义务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通报运营情况[2] - 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注会见面会[3]
嘉戎技术(30114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14:48
审计程序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和次年度计划[9] - 现场审计提前3天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可突击审计[14] - 被审计单位3日内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未提视同无异议[15] 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档案保管至少十年[18] - 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成卷、定期归档制度[18] 信息披露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公司每年要求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1] - 公司在年报披露时同步披露内控自评和审计报告[21] 监督管理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并任召集人[3]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 董事会授予内部审计部门多项权限[11] - 内部审计部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提供资料并审查[20]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中可行使多种权限[21] - 内部审计部门对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12]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奖励经审计委员会批准[23] - 对违规人员给予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23]
嘉戎技术(30114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制度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监督检查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并上报非经营性审查情况[6] - 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定期内审[6] - 注册会计师年度财报审计时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并公告[7] 资金往来审批 - 正常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需经决策机构审批并签订协议[9][10] - 财务部门支付资金时需审查决策程序并备案文件[11] 资金清偿与责任追究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11] - 发现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董事、高管[14]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处分责任人[15] - 因资金占用致投资者损失,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15] 制度其他信息 - 制度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17] - 制度2025年8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所属公司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
嘉戎技术(3011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管理结构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7]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10]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提高公信力等[6] 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监管部门等[1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15] 保密与档案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需对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保密[6] - 接待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形成的文件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32] 活动与会议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30] -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情形,一般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22]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32] 其他规定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16]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29] -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19] - 应披露信息须在第一时间在相关报刊及网站披露[20] - 接待实地拜访投资者有明确程序[21]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发现问题按不同情况处理[29]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32]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34]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34] - 公司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知识系统培训[3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冲突时应修订[3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9] - 制度涉及公司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40]
嘉戎技术(301148)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8-27 14:48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8][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 担保管理流程 - 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应在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备案[12]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破产等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10] - 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担保合同订立后要妥善保管并通报董事会秘书[15] 风险应对措施 - 经办责任人需关注被担保单位变化,对可能风险预研分析并报告[15] - 发现被担保单位债务到期未履行等情况,财务部应向总经理和董事会办公室汇报[16]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16] - 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批准,在特定情况前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6] - 债权人放弃或怠于主张物的担保,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擅自履行全部保证责任[16]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16] - 保证人为2人以上按份额担责,公司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16] 其他规定 - 公司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相关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17]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核查担保行为,违规时应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并追责[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