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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7-23 10:09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下设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ESG工作小组[4]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关联委员表决回避,无关联委员不足2人由董事会审议[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或通讯召开[11]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建科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7-23 10:09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023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 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 ...
建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3 10:09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 年7月20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江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 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 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3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 ...
建科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7-23 10:09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 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 ...
建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7-23 10:0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8]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出[10] 会议组织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1]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0] 会议后续 - 现场宣布或次日通知表决结果[24]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担责,表明异议可免责[26] - 提案未通过,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会议记录 - 按需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与会人员签字[30][31] - 秘书按需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董事签字确认[33][34]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5]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6]
建科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7-23 10:09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一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建科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7-23 10:09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及董事和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条 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 议及时沟通情况,提出书面建议;全体监事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必要时,可列席 总经理办公会议,以充分行使监督职能。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成员由三人组成,其中两 ...
建科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7-23 10:09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已对外公布的计划投入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 明。未经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 ...
建科股份:建科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3 10:09
激励计划流程 - 2022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公示授予激励对象名单[9] - 2022年11月6日监事会作出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9] - 2022年11月1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2年11月11日公告股票买卖自查报告[10] - 2022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10] - 2022年12月2日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10] 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4月26日同意回购注销52,360股限制性股票[12] - 2024年7月23日同意回购注销36,300股限制性股票[13] - 首次授予回购价12.53元/股,预留授予12.18元/股[16] - 回购注销资金为自有资金[17]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减至185,211,700股[20] - 限售条件流通股减至79,538,746股[22] 业绩与考核 - 2023年营收13.59亿元,较2022年增长17.99%[26] - 激励计划2023 - 2025年分年度考核[26] 解除限售情况 - 1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08,960股[28][31] - 副董事长等本次解除限售占总股本0.0588%[29][30]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32]
建科股份: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2024-07-23 10:09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二、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 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张菁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菁燕女士因个人年龄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监事职务原 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年6月27日)止。辞职后,张菁燕女 士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菁燕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 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补选出新任监 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张菁燕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非职工代 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相关职责。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菁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772,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69%;通过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股9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79% 。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