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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3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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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40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36.31元,募集资金总额121033.34万元,净额109997.56万元[1] 项目投资 -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等7个项目有承诺投资及累积投入金额和投资进度[4][6] 项目进度调整 -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延至2024年12月31日[8] 专利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22项专利[14] 管理策略 - 公司实行扁平式管理,控制成本,建立人才和培训体系[17] 项目评估 -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等项目有相应效益,募投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18][19] 决策程序 - 2024年4月18日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议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21]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项目延长建设期合规,无异议[22]
争光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1 07: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2023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 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 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争光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1 07:40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1年10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3333.3334万股,发行价每股36.31元,募集资金121,033.34万元,净额109,997.56万元[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93,046,449.45元[18][20] -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109,997.56万元,本年度投入16,697.33万元,累计投入59,141.69万元,累计投资进度为53.77%[27][28] 项目投入与效益 -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13,6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409.84万元,投资进度76.54%,2023年实现效益810.23万元[27] - 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5,229.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177.39万元,投资进度41.64%,2022年实现效益1,422.16万元[27] -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4,634.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100.35万元,投资进度45.32%,预计2024.12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7] -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229.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661.22万元,投资进度39.28%,预计2024.12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8] -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超募资金承诺投资50,615.5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10,468.00万元,投资进度20.68%,预计2025.6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8]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使用21,69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50,615.56万元超募资金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29]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291.70万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资金1,973.50万元,置换发行费用318.20万元[29] - 公司拟使用不超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30] - 2021年以来闲置募集金现金管理累计投资27.54亿元,累计赎回23.3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4.2亿元未赎回[30] - 募投项目“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将3199.5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补充3224.17万元[30]
争光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7:4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浙江争光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浪先生、冯 凤琴女士、肖连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浪先生、冯凤琴女士、肖连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浪先生、冯凤琴女士、肖连生先生均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
争光股份: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1 07:40
业绩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1]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5月16日15:00 - 17:00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在全景网举办[1] - 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1]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沈建华等[1] 问题征集 - 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问题[2]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6日15:00前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2]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争光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07:40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2,620.04万元,同比减少22.16%[1][22][190][191] - 2023年营业利润为807,022.59元,上年同期69,091.68元[22] - 2023年利润总额为20,195,413.00元,上年同期39,892,397.34元[22] - 2023年净利润为108,791,131.72元,上年同期177,824,990.70元[22] 资产与负债 - 2023年末资产总计2.04亿元,上年年末为1.85亿元[19]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2亿元,上年年末为1.35亿元[19]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82亿元,上年年末为1.71亿元[19]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330.39万元,坏账准备为786.07万元,账面价值为9,544.32万元[8] 现金流量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344182.88元,上年同期为76848469.98元[27]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72206310.91元,上年同期为 - 68651180.27元[27]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17698.82元,上年同期为 - 24540321.27元[27] 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要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等业务,产品有阴树脂、阳树脂和特种树脂[33] -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销售业务收入为52,415.75万元,占比99.61%[6] 项目进展 - 宁波争光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36.73%,工程进度为50%[171] -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50.68%,工程进度为60%[171] -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86.25%,工程进度为100%[171] -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10.70%,工程进度为15%[171] 税收政策 - 子公司宁波争光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142] - 子公司争光销售、树腾工贸及武汉争光2023年度享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143]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宁波争光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44]
争光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33.3334 万股, ...
争光股份: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一、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稳健运营,2024 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 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 保理等方式融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在上述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顺利开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董事 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沈建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 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日止。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 ...
争光股份: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2024-04-21 07:40
担保情况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3亿担保额度,荆门0.5亿,宁波等共2.5亿[3] - 担保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3] - 审批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3亿,实际余额0元[21] 子公司业绩 - 2023年宁波争光营收54003.21万元、净利润10186.30万元[5][7][8] - 2023年杭州争光营收12507.93万元、净利润 - 2.79万元[8][9] - 2023年树腾工贸营收11697.84万元、净利润2190.33万元[10][12] - 2023年荆门争光营收0元、净利润1150.16万元[11][15]
争光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1 07:4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 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 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 街道西溪路128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首席合伙 人为王国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8人,注册 会计师2,27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8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