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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05-21 12:51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 ...
本立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12:51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 - 提名杨仲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 - 第四届监事会由1非职工和2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三年[4] 议案表决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3票同意[5][6] - 同意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表决3票同意[6][7]
本立科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5-21 12:51
1、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新建先生、王宝庆先生、周华俐女士具备《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新建先生、王宝庆先生、周华俐女士的任职资格、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 司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立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新建)
2024-05-21 12:51
独立董事提名 - 赵新建被提名为浙江本立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8]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无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9][10][11][12]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符合要求[14][15] 承诺事项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7]
本立科技: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21 12:51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5 月 0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本立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5-21 12:51
| 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 外。 | | --- | --- | | 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 | …… | | 投票制。 | | | …… | | |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 |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 | 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 | 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 予以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 | 董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 | 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 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 | 换。 | 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 | | | 务。 | |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 | | 大会负责。 | | 大会负责。 | |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设立战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设立战 |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
本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5-21 12: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9] - 督导内审部门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15]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22]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2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5] - 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25]
本立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5-21 12: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提名人应了解被提名人情况并发表意见[15] - 公司最迟在选举公告时报送相关文件[15]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6]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10] - 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独立性[1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6] 履职规范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9] - 独立聘请中介等须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2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应向交易所报告[30][31]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1] - 公司为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33]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职权费用[39] - 给予津贴并在年报披露[3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7] - 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7]
本立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5-21 12:51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换届议案[3]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候选人信息 - 提名杨仲华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 - 杨仲华间接持股105,000股,占总股本0.10%[7] 任期安排 -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三年[3]
本立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5-21 12:51
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2][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6] 考核程序 - 对董事、高管考核为述职与自评、绩效评价、报董事会[12] 其他规则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18][19]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