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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3010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含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15] - 履职不符规定或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6]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35]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7] - 任期结束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38] -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义务适用于独立董事[3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6] 战略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等方案研究提建议[9] 战略委员会决策流程 - 证券部负责前期准备,开会讨论后报董事会[11]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则 - 不定期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6]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董事[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8] - 7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20] 人员相关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案由秘书处征求意见,交董事长拟定[24]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7]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8]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会议[25]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2日书面通知,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2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30]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关联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应暂缓表决[37]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2]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44] - 规则与法律抵触时执行法律规定[4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6]
迈普医学(3010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6种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9]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及通知期至结束当日,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4]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发通知[17]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取消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主持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半数以上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25] - 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1人主持继续开会[2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1]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2]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股东投票候选人数不超拟选人数,分配票数总和不超投票数[33]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票数按规则计算[33]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超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3]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3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会议记录[40] - 会议记录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及占比[40][4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1] 规则说明 - 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43] - 规则抵触时执行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4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45]
迈普医学(3010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10] 董事选举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6]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过半数[20]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20] - 不足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21] - 两轮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21][22] 相同票数处理 - 相同票数且总数最少,全部当选未超章程则全部当选[21] - 超过章程规定,股东会再次选举[22] - 第二轮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22]
迈普医学(30103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12]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8] - 募投项目实施中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置换[18] 协议与账户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一个月内公司与保荐机构或独董、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11]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11] - 银行每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独董[12] - 保荐机构或独董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13]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3] 资金使用与节余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4]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信息[2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20][22] 监督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审计委发现问题,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8] - 保荐机构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9] 项目变更与责任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6] -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32] - 有权追究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人员责任[32] 制度适用与生效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34] - 制度规定与国家法律抵触,执行国家规定[3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含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计专业人士)担任[9] 任职与增补 - 委员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9]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11] 工作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该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4][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21]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2] - 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7] - 提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应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7] - 发现董事等违规应通报或报告并披露,可直接报监管机构[28] - 对违规董事等可提罢免建议[28]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 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0]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1]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8 11:47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需两交易日内披露[6]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7] - 股东会决议解任自作出之日生效,无理由解任董事可索赔[7] 任职限制与义务 - 特定情形自然人不能担任董事或高管[9] - 董事及高管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仍有效[12]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追责机制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7]
迈普医学(301033)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2025-05-28 11:4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筹划购买广州易介医疗科技不低于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其他情况 - 公司证券2025年5月22日起停牌,不超10个交易日[1] - 交易方案在细化论证,股票继续停牌[2] - 停牌期间将披露进展,尽快申请复牌[3][4] - 交易不确定性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4]
迈普医学(301033) - 关于修订《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5-28 11:46
股本情况 -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股份45,529,846股[6] - 2018年9月21日公司股本总额增至49,547,185股[6] - 2021年7月26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15,766股,股本总额增至66,062,951股[6] - 2023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456,480股,授予后总股本增至66,519,431股[6]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6]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2][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8]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5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0][102] 公司运作与管理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0][121]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2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30]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