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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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301003)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 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 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舆情管理制度 1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是公司各类舆情(尤其是媒 ...
江苏博云(30100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江苏博云塑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
江苏博云(30100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合理保证年报披露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 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 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 ...
江苏博云(301003) - 利润分配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 三种情形之一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3]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后提请股东会审议[16] 派发时间 - 公司须在决议或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1] 信息披露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应披露原因等[24] - 特定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应说明分红依据及规划[25] - 现金分红金额超标准,应披露偿债能力等情况[25] - 特定情况实施现金分红,应披露方案合理性[26] 重大投资 - 未来十二个月内交易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13]
江苏博云(301003) -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公告
2025-08-18 08:00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经 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在原有战略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 相关职责内容,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本 细则生效之日起,公司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 工作细则》。 本次调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 ...
江苏博云(301003)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8 08:00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1398.53万元,净额72084.19万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565.22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666.72万元[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277.38万元,其中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19800.00万元[5] 资金使用情况 - 2021年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2853.49万元[15] - 2025年1 - 6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前两笔收益90.11万元、36.65万元[16] - 2021 - 2022年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5444.55万元[21][23] - 2024年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920010股,成交金额3996.054122万元[25] 募投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47709.4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6000万元[17] - 改性塑料扩产项目承诺投资31000.00万元,累计投入23581.65万元,进度76.07%[34] - 研发测试中心项目承诺投资15000.00万元,累计投入9542.97万元,进度63.62%[34] 项目调整及进度 - 2023年对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28][29] - 2022 - 2024年多次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35][36][37] - 2024年12月部分项目进入试生产或调试试运行阶段[38]
江苏博云(301003)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 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 际经营状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人民币 7 万元(含税)调整 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津贴按月平均数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当月执行。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 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
江苏博云(301003)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8 08:00
法定代表人:吕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永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菊花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2025 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 额 2025 年 1-6 月 往来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利 息) 2025 年 1-6 月往来资金 的利息(如 有) 2025年1-6 月偿还累 计发生金 额 2025 年 6 月末往来 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 原因 占用性质 现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它关联资金往 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2025 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 额 2025 年 1-6 月 往来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利 息) 2025 年 1-6 月往来资金 的利息(如 有) 2025年1-6 月偿还累 计发生金 额 2025 年 6 月末往来 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 原因 往来性质 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及其附 ...
江苏博云(30100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18 08:00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董 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 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 |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 | | --- | --- | | | 行表决; | | |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 | | ...
江苏博云(301003)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8-18 08:00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 节余的募集资金 60,633,955.02 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