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30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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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10: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立即召开[13]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成员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时须回避[15] 审议与决议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工作要求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8]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1] 信息披露 - 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年度履职情况等信息[18]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8]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18] 保密与时间安排 - 委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0] - 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21] - 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2] 财务报表审阅与表决 - 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2] - 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22]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如需改聘需经多流程并披露[22] - 续聘或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进行评价并经相关流程[23] 记录与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须妥善保存,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14][16]
宁波方正(300998) -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2025-10-13 10: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水平,规范重大投资行为,防范投资 风险,保证投资的安全,提高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一)对子公司投资; (二)对合营公司投资; (三)对联营公司投资; (四)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所有投资 业务。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批,由股东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
宁波方正(300998) -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办法
2025-10-13 10: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办法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 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 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担保的 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 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担 保产生的损失依法 ...
宁波方正(30099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3 10: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1 1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14 | . | | | | | | | | | . | 3 | | --- | --- | | 1 | 1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宁波方正(3009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3 10: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法律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以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 年度审计的 ...
宁波方正(3009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10: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方正汽 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 ...
宁波方正(30099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13 10:31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设独立内部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8] - 内部审计部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0]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3]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督导内部审计部进行检查[15] 审计相关权限 - 内部审计部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权限[11] - 可对拒绝提供资料等单位和个人提处罚建议[23] 公司保障措施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经费[21] - 被审单位为内审提供必要工作条件[23] 制度相关规定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3] -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18][23] - 内审部门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7][28]
宁波方正(3009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10: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宁波方正(3009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0: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 1 -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 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 ...
宁波方正(30099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0-13 10:30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5-066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 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制度进行制定或 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