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300983)

搜索文档
尤安设计: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4-09 11:37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以来坚持"让设 计和生活充满想象力"和"基于理性主义的精细化"的企业价值观和核心设计理 念,坚持践行以"核心建筑师"为主导的设计作业模式,在"一体化、专业化、 国际化、数字化"的业务发展策略指引下,倾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建筑工程 设计与咨询领先型企业。 为树牢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公司制定了"质 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拓展新增长点 公司深耕于建筑方案设计这一业务核心,并依托于自身市场、服务网络、品 牌及项目经验以及创新创意人才平台等各项核心优势,积极延伸产业链布局,大 力拓展相关设计、规划、咨询等服务领域。公司聚焦于建筑设计领域最具创造性 的方案阶段,推行以"核心建筑师"为主导的产业模式,与客户及其需求深度融 合,制定和实施创新的解决方案,以应对最为复杂的建设工 ...
尤安设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9 11:37
截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止,尤安设计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223 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尤安设计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214,380,537.83 元,其 中:尤安设计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380,836.83 元;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10,999,701.00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9,428,024.60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 34,946,531.3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83,129,298.31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尤安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尤安设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顾峰)
2024-04-09 11:37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顾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尤 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人作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次,出席率为 100%,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以书面方式投了赞成票。 (二)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过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也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 出席率为 100%。 (三)在本人出席的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上,本人未对公司审议事项提 出异议。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顾峰,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华东政法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律师。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就职于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助理、律师;1997 年 9 月至 2000 ...
尤安设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9 11:37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2024年4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续聘议案[12][15] 审计费用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2024年度不高于150万元[11]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1141人[3] -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3][4]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4][5] - 大华在奥瑞德案中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5]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101名从业人员受处罚[6]
尤安设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09 11:37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未发现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营收、资产及非财务报告内控财产损失均分三档[8][10] 评价结果 - 评价基准日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4][15] 体系情况 - 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持续改进内控体系[8] - 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6]
尤安设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09 11:3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会计政策[2] - 变更符合规定,不影响当期财务状况等,不追溯调整[17] 变更后规定 - 无推迟清偿权负债归为流动负债[8] - 附条件非流动贷款需披露相关信息[11] - 供应商融资安排汇总披露相关信息[13] - 售后租回交易按准则计量[16]
尤安设计: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2024-04-09 11:37
(一)培训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23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设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完成了对尤安设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二)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人员:胡德、吴翔 (四)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五)培训主题:回购新规、分红新规解读 (六)培训内容:保荐机构通过采用线上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 ...
尤安设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09 11:37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
尤安设计: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09 11:37
人员变动 - 原财务总监姚印政离职,岗位由董事会秘书冯骏兼任[6] 项目与业绩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业绩波动幅度较大[6] 保荐人情况 - 保荐人现场检查公司1次,发表专项意见13次,培训公司1次[3][4] - 保荐人查询专户时每月由2银行抄送对账单,列席三会次数为0次,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3][4] 合规情况 - 公司及股东在13项承诺事项上均履行承诺[7] - 公司在10个事项上无问题,现场检查无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3][5]
尤安设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冬)
2024-04-09 11:34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吴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尤 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人作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冬,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 西北大学,法学硕士,律师。2000 年 1 月至今,担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副 主任、高级合伙人、汇业全国管委会委员。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华 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 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律协参政议政促进委 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上海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 市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理事,青岛律师学院授课专家,天域生态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