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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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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3 11:0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11日下午14:00召开[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3]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30日[8] 议案表决 - 议案2需逐项表决,含20个子议案[9] - 议案1、议案2第(1)(2)项子议案、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2/3以上表决通过[11] - 议案2其余子议案为普通议案,须过半数通过[11] 其他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00 - 12:00、14:00 - 17:00[12] - 信函或邮件2024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15]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83,投票简称为尤安投票[22]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5
资金管理 - 公司财务管理部库存现金日常限额30万元,特殊情况可至60万元[16] - 现金使用范围含职工工资、奖金等,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为零星支出[19] - 公司资金管理实行授权审批制度,各部门在授权范围内管理、审批、结算资金[3] - 公司按资金预算制度管理,各部门上报年度资金预算,财务管理部汇总编报[3] - 重大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5] 稽核与报告 - 财务管理部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定期稽核资金制度执行情况[9] - 建立资金报告制度,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和“现金流量表”[10] 支付程序 - 资金支付需经申请、审批、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12] 现金盘点 - 现金盘点要求工作日终了前半小时核对,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盘点[26] 备用金使用 - 备用金用于公司有关部门或职工出差等零星开支,严禁用于异地项目结算[31] 印鉴保管 - 公司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个人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使用[36] - 保存预留印鉴的保险柜密码要每月更换一次[36] 银行存款管理 - 会计人员于次月初7个工作日内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42] - 分管资金岗位的主管会计至少每季检查一次银行存款对账情况[42] - 会计机构负责人至少每月一次查询银行存款余额[42] - 当月形成的未达账项应于次月清理完毕[43] 网上银行管理 - 公司企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建立三级审核制度[45] - 电子证书令牌操作密码每月定期修改[46] - 网上银行付款实行“三人操作、二级审核”制度[47] - 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当天网上银行交易必须与银行日记账进行核对[48]
尤安设计(30098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5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 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促进与投资者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真实地介绍和反映公司实际情况,避免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3][4] -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电话咨询、一对一沟通、路演、投资者说明会等[4][5] - 公司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为投资者参与创造条件,并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12][14]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26] - 公司应对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提高其沟通能力和法规意识[28]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发布虚假信息、选择性披露等违规行为[31]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规范 - 公司应当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对现金分红、重大事项终止等情况进行说明和解释[22][23]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当妥善安排,参与人员应就调研过程和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39][40] - 公司应当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但对于未公开重大信息应避免提前披露[35][36]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51][53] - 公司应高度重视日常预警和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核实并上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56] - 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应密切配合,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57]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5
子公司定义与人员委派 - 控股子公司定义为控股 50%以上(不含 50%)等情况[2] -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监人数应占子公司董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15] 会议与报告管理 - 子公司会前报送会议材料,会后报送决议和纪要[7] - 子公司总经理年末编制报告和计划,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9] - 公司建立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分析季度或月度报告[9] 重大行为管理 - 子公司重大行为需经审议并提前报告公司[10] 财务与薪资管理 -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财务报表接受委托审计[12] - 子公司薪资政策以公司为参考,报公司人力审核备案[15] 重大信息报告 - 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信息[17] - 重大交易事项满足多项条件需报告[18] - 对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报告[19] 信息披露与文件备案 - 子公司信息披露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管理[21] - 子公司重大经营协议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21]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7] - 子公司高管调离实行离任审计[27]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5
承诺管理 - 制定承诺管理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1] - 承诺事项要有明确履约期限并充分披露信息[2] - 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执行,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2] 承诺履行 - 承诺人状况变化影响履约应告知公司并提供新担保[2] - 董事会评估承诺可执行性,关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4] 特殊情况处理 - 承诺无法履行及时披露,变更需股东会审议[5] 其他规定 - 追加股份持有期限承诺需满足条件[6] - 股份非交易过户受让方遵守原股东承诺[6] - 收购人承接原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义务[6]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董事会督促履行[6][7]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9-13 11:0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12]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3] 独立董事选举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6] - 公司应在选举股东会召开前披露相关内容并报送材料至深交所[16]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5]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5] 公司保障与制度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4]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7]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8]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9]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5
利润分配 - 子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4]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法定公积金[4]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子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 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预案由子公司董事会拟定[7] - 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8] 监督与生效 - 子公司监事(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执行[8]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4-09-13 11:05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5]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标准[7][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标准[8] 责任追究原则及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原则[11] - 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的情形[9] - 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10] - 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11] 责任追究形式及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主要形式[12] - 公司董监高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及免除职务[12][14] 制度相关规定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4] - 制度未尽或相悖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16] - 制度不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6] - 季度、半年报参照本制度[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17]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5
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5] - 从专户调用募集资金须履行审批手续[9]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前次披露当年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9][24] -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检查项目可行性[10]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0]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1]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12个月内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5] 协议与核查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或财务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9][2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4] 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8]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21] 资金使用审议与披露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2]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2] 发行证券相关 - 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未满五个会计年度,董事会需编制使用情况报告并提请股东会批准[23] 监督与审核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一次[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提出鉴证结论[27]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5][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报告披露[27] 其他 - 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需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4-09-13 11:05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届期一 致,连聘可以连任。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 与董事会届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限, 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 合理性,规范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有效决策,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