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30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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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3:4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120万股,发行价每股89.66元,募集资金100419.20万元,净额92169.12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427.79万元,未使用余额43389.53万元[3] -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42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89.53万元[3] - 公司实际超募资金30027.88万元,2023年使用894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 募投项目情况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0215.89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208.01万元,投资进度70.56%[19] - 工程咨询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35338.72万元,本年度实现效益2615.8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8765.77万元,投资进度81.40%[19]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586.6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4454.01万元,投资进度97.11%[1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2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2000.00万元,投资进度100.00%[19] 其他情况 - 2023年12月26日调整募投项目“工程咨询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15] - 2023年年度,公司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及时披露信息,未变相改变资金用途[1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体、方式的情况[6] - 公司在本报告期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情况,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20]
深圳瑞捷: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3:48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要求,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 捷")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丽珍女士、何俊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丽珍女士、何俊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深圳瑞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3:48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就深圳瑞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7 号)同意注册,深圳瑞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89.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4,19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1,691,20 ...
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3:48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与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 ...
深圳瑞捷: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3:48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49,130.82万元,较上年降14.08%[2] - 2023年净利润4,086.64万元,较上年升160.65%[2] 未来展望 - 2024年落实“1125”战略强化竞争力[12] - 2024年提升治理水平、完善结构、加强信披[12][13][14]
深圳瑞捷: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3:48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6 | | 二、财务报表 | 7-18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二) 合并利润表 | 9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1-12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3-14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5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6 | |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7-18 | 三、财务报表附注 19-129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
深圳瑞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3:4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9,130.82万元,较上年降低14.08%[8] - 2023年末货币资金合计134,532,130.44元,较期初95,938,981.64元增加[187]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30,391,426.03元,较期初817,773,709.70元减少[188] - 2023年末应收票据合计902,269.28元,较期初2,004,065.38元减少[189]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404,960,732.42元,较期初436,020,620.32元减少[193]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40,496.07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14,423.87万元,账面价值为26,072.20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6.74%[12] - 应收票据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余额196,853.50元,比例19.66%,计提比例40.00%;按组合计提账面余额804,221.31元,比例80.34%,计提比例2.49%[190] - 应收账款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余额161,797,281.14元,比例39.95%,计提比例72.41%;按组合计提账面余额243,163,451.28元,比例60.05%,计提比例11.14%[193] -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7,066,276.51元,坏账准备1,122,324.51元,账面价值5,943,952.00元;期初账面余额6,723,759.72元,坏账准备970,200.78元,账面价值5,753,558.94元[200] - 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70,668,569.62元,坏账准备8,533,455.04元,计提比例5.00%[196] - 账龄1 - 2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6,242,584.03元,坏账准备4,624,258.40元,计提比例10.00%[196] - 账龄2 - 3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9,832,396.36元,坏账准备7,932,958.54元,计提比例40.00%[19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152,766,542.00元,总股本为152,766,542.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4,966,54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800,000.00股[24] - 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120万股,发行价每股89.66元,募集资金总额1,004,192,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82,500,7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21,691,207.55元,其中11,200,000.00元计入股本,910,491,207.55元计入资本公积[25]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28][29]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33]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4] -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的影响金额达到资产总额的0.1%以上[35] - 企业合并核算以暂时确定价值为基础,12个月内调整视同购买日发生追溯调整,12个月后按相关准则处理[37] 税务相关 - 增值税税率为6%、9%[181] - 房产税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5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81]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182] -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182] -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182] -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15%、20%、25%,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为15%,武汉瑞云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瑞生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为25%,其他纳税主体为20%[182] -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部分税费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84][185]
深圳瑞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3:48
关于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6001 YITIAN ROAD, FUTIAN,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 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 055 号 致: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 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瑞捷: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5 13:48
整体资金情况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5946.59万元[4]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27563.51万元[4]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13251.5万元[4]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20258.60万元[4] 子公司资金情况 - 武汉瑞云捷2023年末余额11142.71万元[3] - 深圳瑞诚2023年末余额6771.34万元[3] - 广东瑞诚2023年末余额5184.48万元[3] - 武汉中科华建2023年末余额1198.05万元[3] - 深圳瑞云捷2023年末余额230.58万元[3] - 海南瑞云捷2023年末余额169.10万元[3]
深圳瑞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5 13:48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圳瑞捷(300977)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梁咏梅 | 联系电话:0755-330211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付林 | 联系电话:0755-330211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次 0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保荐人前期于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中, 提请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 | | 募集资金进行使用与管理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公司已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调整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 | | | 序。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