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30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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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8-07 08:19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 ...
深圳瑞捷:关于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8-05 08:26
回购注销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8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539,815股,占回购前总股本0.35%[2] - 回购金额7,798,640.55元(含利息),资金源于自有资金[2] - 2024年8月5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2]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化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152,766,542股减至152,226,727股[2] - 注册资本由152,766,542.00元减至152,226,727.00元[2] 激励对象与回购价格 - 4名主动辞职激励对象15,660股回购价14.01元/股[2][10] - 6名被动离职激励对象38,242股回购价14.01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2][10] - 70名激励对象485,913股回购价14.01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2] 业绩条件与占比情况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0年为基数不低于146.0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8.00%[12] - 本次回购注销股票占2021年首次授予总数比例为20.35%[13] 股份结构变化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13,972,061股减至113,432,246股,占比从74.61%降至74.52%[19] - 股权激励限售股由539,815股减至0股,占比从0.35%降至0[19]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不变为38,794,481股,占比从25.39%升至25.48%[19]
深圳瑞捷: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7-30 10:25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120万股A股,每股89.66元,募资10.04192亿元,净额9.2169120754亿元[3] 资金管理 - 2024年5月16日首发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补流,剩余超募资金现金管理[4] - 2024年6月28日同意增设招行深圳雅宝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 账户信息 - 新增招行深圳雅宝支行账户,截至披露日余额0元,用于超募资金[7] - 截至2024年7月24日,专户余额0元,用于超募资金[9] 监管协议 - 2024年7月29日与招行及券商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6] - 丙方半年现场检查,乙方按月出对账单[10] - 支取超5000万或达净额20%,公司及乙方通知丙方[11]
深圳瑞捷: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7-15 12:26
会议信息 - 2024年6月29日刊登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 - 2024年7月15日15:00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深圳召开[3] 投票情况 - 现场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多个时段,网络投票为9:15 - 15:00[3] - 出席现场会议7名股东及代理人持股113,484,376股,占比74.2861%[4] - 通过网络投票1名股东持股700股,占比0.0005%[4] 议案结果 - 多项议事规则修订议案同意股数113,485,076股,占比100%[10][11][12][13]
深圳瑞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5 12:2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5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8人,代表股份113,485,076股,占比74.2866%[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四项议案总表决同意均为113,485,076股,占比100%[6][7][10] 合法性认定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等均合法有效[19]
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12:2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07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 于 2024 年 07 月 15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 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瑞捷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 经总裁黄新华先生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 会同意聘任 ...
深圳瑞捷: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7-15 12:22
电子邮箱:ir@szridge.com 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7 月 15 日,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 捷")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范文宏先生和总裁黄新华先生 提名,同意聘任孙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聘任孙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不再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 孙维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孙维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950 9995 联系传真:075 ...
深圳瑞捷: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2024-07-09 09:51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37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遭遇罕见暴雨侵袭,引发洪涝灾害,团洲垸地区受 灾严重。公司秉承企业发展回报社会的理念,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深圳瑞 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决定通过华容县慈善总会 捐款专户向华容县捐赠人民币30万元,助力团洲垸地区灾后复产和重建家园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对外捐赠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关系:深圳瑞捷与华容县慈善总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是为了帮助团洲垸地区灾后复产和重建家园,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 责任的要求,契合公司"用心联接信任,成就品质生活"的使命。本次对外捐赠资 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 ...
深圳瑞捷:公司章程(2024年6月)
2024-06-28 12:4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六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8 | | 第一节 | 董事 28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2 |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0 | | 第一节 | 监事 40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1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及 ...
深圳瑞捷: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6-28 10:35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或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 - 募集资金使用超10%以上,需总裁办公会审批支付或划拨[11] - 用作特定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履行程序[14] - 置换自筹资金需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前公告[15]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和还贷不超超募资金30%[15][18]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6]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8] 募投项目管理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12][24]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2][24]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交易所并公告[2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5%可豁免程序,达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22] 监督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