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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瑞捷深圳瑞捷(SZ:300977)2024-10-29 12:11

战略委员会组建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主要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6] 会议相关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可豁免[8]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10] 实施细则生效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