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30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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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2023-12-29 10:13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2 1、基金名称:广东瑞枫友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广东瑞枫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3 年 12 月 28 日 5、备案编码:S09678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创 未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创未来")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与自然人林锐 泉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 1.00 元(币种下同)的价格受让其持 有的广东瑞枫友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达瑞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9 11:47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东莞市达瑞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相关机构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秘办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会秘书为董秘办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临时会议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薪酬、提名委员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 ...
达瑞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3-12-19 11:47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1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 ...
达瑞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9 11:45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达瑞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9 11:45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8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 董事长李清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 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达瑞电子: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1:4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 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 ...
达瑞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1:45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 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领导并总体负责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务。 ...
达瑞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9 11:4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从事会计专业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 ...
达瑞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1:4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达瑞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 ...
达瑞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1:4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 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满足 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成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