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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电子(30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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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电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11:58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每年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披露[1] - 独立董事胜任职责,符合任职及独立性要求[1] - 董事会出具评估专项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2]
达瑞电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1:58
w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4]2301195001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4]23011950018号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电子")财 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达瑞电子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达瑞电子,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 ...
达瑞电子: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3 11:58
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 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释 | 义 2 | | --- | --- | | 声 | 明 4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5 | | |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7 | | |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9 |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0 | | |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11 |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 达瑞电子、本公司、公司 | 指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 | 指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 | | | 励计划 |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指 |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和授予价格,公司向 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 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 | ...
达瑞电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3 11:58
合规情况 - 2024年4月15 - 16日对2023年度现场检查,多方面检查事项均符合要求[2][3][4][6] 募投项目调整 - 2023年4月6日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议案[7] - 缩减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投资规模[7] - 部分资金用于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二期)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件项目[7] 项目进度与监督 -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计划滞后,公司根据战略调整项目[7] - 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变更无异议,将督促完成项目建设投产[8]
达瑞电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3 11:58
委托理财安排 - 公司拟用不超5亿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2][3][4] - 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3][4] - 资金可在额度及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2][3][4] 决策流程 - 2024年4月22日董事会通过委托理财议案[3][7] - 委托理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风险与管控 - 委托理财存在多种风险[8][9] - 选高安全性、好流动性产品控风险[10] - 财务部建台账管理并跟踪净值[10] - 内审部门负责审计与监督[10]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13][14]
达瑞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11:58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出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使用 及结余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项目 | 金额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203,809.69 |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02,450.25 | | 其中:以前年度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92,992.56 | | 本报告期投入募 ...
达瑞电子: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3 11:58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8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达瑞电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1:58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305.3667万股,募资总额21.93亿元,净额20.38亿元[1] 项目投资 - “3C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计划投资10681.12万元,承诺投资10319万元[2] 资金使用 -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8778.36万元[4] - 项目节余资金总额2068.75万元,节余比例20.05%[4] 资金安排 - 公司拟将节余资金2068.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 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2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8] - 监事会认为合规,保荐机构无异议[9][10]
达瑞电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1:5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 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制度不完善而带来的风险。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 1,500 万美 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 ...
达瑞电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3 11:56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3.38%[5] 保荐相关 - 保荐机构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每月一次[3] - 保荐代表人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为1次,列席董事会和监事会次数均为0次[3] -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且现场检查报告按规定报送[3] - 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10次,无发表非同意意见[3] - 保荐机构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3]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培训1次,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4] 承诺履行 - 公司上市前股东股份限售等承诺均已履行[6] - 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等多项承诺均已履行[7] 人员与事项 - 保荐代表人未变更,报告期内无监管措施及重大事项报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