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300965)
搜索文档
恒宇信通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413.36万元 净利润同比增九成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8 08:3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8413.36万元 同比增长8.3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5.16万元 同比增长96.47%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 [1]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直升机综合显示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1] - 系我国主要的军用直升机综合显示控制设备领域一体化系统集成及技术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 [1] - 主要产品包括机载多功能显示控制设备及嵌入式计算机模块等航空电子产品 [1] 核心产品 - 直升机机载多功能显示控制设备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 [1] - 公司深耕军用直升机综合显示控制设备领域多年 [1]
恒宇信通2025半年度拟派1380万元红包
证券时报· 2025-08-28 03:04
公司分红方案 - 2025半年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2.3元(含税),预计派现总额1380万元 [1] - 派现额占净利润比例达77.74%,为上市以来累计第6次派现 [1] - 历史派现记录显示2024年末期分红最高(10派3.5元),当期股息率1.07% [1] 财务表现 - 半年度营业收入8413.36万元,同比增长8.36% [1] - 净利润1775.1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96.47% [1] - 基本每股收益0.295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3% [1] 资金动向 - 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42.57万元 [1] - 近5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4046.63万元 [1] - 融资余额6803.15万元,近5日减少1029.18万元,降幅13.14% [2] 行业对比 - 国防军工行业共8家公司发布2025半年度分红方案 [2] - 派现规模最大为火炬电子7590.7万元,恒宇信通以1380万元列第七 [2] - 派现占净利润比例方面,中天火箭(74.85%)与恒宇信通(77.74%)显著高于行业均值 [2] - 股息率恒宇信通为0.52%,高于亚星锚链(0.44%)和火炬电子(0.45%) [1][2]
恒宇信通: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12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5.9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82.61万元,扣除已分配利润后可供分配利润为5668.51万元[2] -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775.16万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0630.75万元,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可供分配利润为5668.51万元[2] - 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以6000万股测算合计派发现金1380万元,不送股不转增[2]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监事会同日审议通过,认为预案符合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1] - 独立董事认为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可持续发展需求[1] 分配方案实施安排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10股派现2.30元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3]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 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
恒宇信通: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1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7名 其中刘永丽和刘锋建以通讯方式参与 [1] - 会议由董事长吴琉滨召集并主持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半年度实际情况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废止 [2] - 修订《公司章程》以符合新《公司法》及创业板监管新规 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 内部管理制度更新 - 董事会同意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以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3]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 [3]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 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 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准 若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红额不变 仅调整总金额 [4] - 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规定 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创业板监管规定及内部管理办法 无违规使用情形 [5][6] - 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 减值损失计提 - 董事会同意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认为此举能更公允反映资产状况 [6] - 计提符合资产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 详细信息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6]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由管理层按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7]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7]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半年度报告等议案 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7] - 会议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同意 [7]
恒宇信通: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7 13:09
公司治理 - 恒宇信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2]
恒宇信通(30096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有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含变动方向及幅度等情况[10]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10] 责任追究与披露 - 内部审计收集材料,经审计委审议提交董事会决议[12] - 更正财报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13] - 年报披露不符应补充更正,差错责任认定及结果依规披露[13] 责任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可附带经济处罚[19]
恒宇信通(30096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等资金往来管理[4] - 公司不得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7] 责任与审查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11] 违规处理 - 发生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11] - 董事会对控股股东股份“占用即冻结”[12] 抵债规定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实施条件[12] - 非现金资产抵债须属同一业务体系[12] 人员处分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给予处分[15]
恒宇信通(300965)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4]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担保除外)[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担保除外)[12] 其他报告事项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属重大变更事项[19] 报告制度 - 公司重大信息实施实时内部报告制度[21] - 各部门或子公司在特定时点需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1] 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多种形式[22] - 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接收到报告后判断是否公告并汇报董事长[23] 信息沟通与管理 - 对投资者关注非强制披露信息要与投资者沟通[23] - 董事会应对市场传闻进行调查核实[23] - 未经授权各部门等不得对外披露信息[24]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30][31]
恒宇信通(30096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会议组成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名独立董事参加,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产生[4] 会议组织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络和会议组织[4] - 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9] 会议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7] 会议表决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11] 其他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类型有同意、保留意见等[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4]
恒宇信通(3009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人员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需在特定时间的2个交易日内完成[6] 股份变动及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0] - 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15] 减持限制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首发前或非公开发行股份,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6]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大宗交易减持首发前或非公开发行股份,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7] - 大宗交易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股份[18] - 董事或高管协议转让特定股份,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18] 减持披露 - 董事、高管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公告[20]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22]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应披露减持进展[22] - 控股股东等减持达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 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关联[2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均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2][29] 持股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