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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300965) -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京恒宇信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北京恒宇信 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3743335987W。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 万股,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Hengyu Datacom Aviation Equip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府前西街 17 号院 4 号 1 至 6 层 101 内 2 层 201 室;邮政编码:100096。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 | --- | --- | --- | | 第二节 | ...
恒宇信通(300965) -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通 知》(深证局公司字[2009]48号)、《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 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
恒宇信通(3009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授权不得签署文件[2] - 提供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4] 审批条件 - 多项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批,如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7] 申请要求 - 被担保人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9] 违规处理 - 高管违规担保致损承担赔偿责任[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经股东会审议生效[20]
恒宇信通(30096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舆情管理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管理及建档[7][8]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5] 舆情处理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灵活处置[10] -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相关部门监控[11] 信息保密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违规受处分[15] - 擅自披露信息及媒体造假,公司保留追责权[16]
恒宇信通(3009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对外投资原则与决策 -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六项原则[4] - 项目选择需市场调研,立项论证需多部门综合意见[6] 董事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五项指标占比超10%且部分有金额要求需董事会审议[8] 投资处置与子公司投资 - 六种情况公司可处置对外投资,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15] - 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投资需先报公司批准[14] 人员派出管理 - 公司向参、控股企业派人员参与运营决策,人选由总经理会议决定[18] - 派出人员维护公司利益,每年签责任书、述职并接受考核[18] 重大资产重组流程 - 重大资产重组由投资管理部调研提交建议书,需聘专业机构审计评估[21] - 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讨论后交董事会审议[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3]
恒宇信通(3009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应提供盈利预测报告[12] - 关联交易协议无总金额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通过后还需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等,无参考时以合理成本加利润为依据[10] 审议意见要求 - 董事会审议特定关联交易,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可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必要时听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7] 补偿协议 - 公司应与关联人就资产未来三年盈利不足预测数签订补偿协议[12] 信息披露 - 董事应在知道关联关系十日内披露其性质和程度[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扣除关联董事表决权,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2]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比例数额比照规定执行[22]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恒宇信通(3009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5] 债券交易影响因素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会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会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会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8] 内幕信息相关 -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9]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2] - 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2] - 公司应做好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15]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包括知情人告知证券部、证券部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董事会秘书审核报备[18] - 公司发生如被收购、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11种情形时,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8][19] - 公司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负有保密责任[21][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讨论重要事项应控制知情范围,股价异动时应告知公司[21] - 公司向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1] 其他规定 - 公司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要签名确认,股东等主体应配合[16][17] - “高送转”指每十股获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合计股数达十股以上[18]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情况[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4][25]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27日生效实施[30][31]
恒宇信通(3009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7
董事辞任 - 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4]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4]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工作交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追责复核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恒宇信通(300965.SZ):上半年净利润1775.16万元 拟10派2.3元
格隆汇APP· 2025-08-27 09:0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8413.36万元 同比增长8.3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5.16万元 同比增长96.47%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8.78万元 同比增长161.31%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2959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1]
恒宇信通(300965)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7 08:47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3月23日公司公开发行A股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61.72元,募集资金总额92580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6806.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773.2万元[3] - 公司超募资金45746.43万元,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3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17] 资金投入与收益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1715.4万元,报告期内投入71.3万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7340.2万元,手续费支出0.4万元[3] - 2025年1 - 6月理财收益为857.05万元[14] 资金使用与余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18721.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2676.4万元[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银行活期存款7576.4万元,结构性存款55100万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及专用结算账户合计金额7576.4万元[6] 项目情况 - 2024年度,“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等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8] - 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6381.5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190.26元,投资进度38.63%,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6] - 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6924.07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525.10元,投资进度22.03%,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6]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6721.2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6721.20元,投资进度100%[26] 其他事项 - 2021年度,新增公司恒宇信通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子公司共同实施项目[9] - 2022年和2023年,公司两次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10][11] - 2021年8月26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772.1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498.51万元,合计9270.61万元[1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3] - 2025年公司可使用不超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多家银行有多笔结构性存款[14][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16]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已披露信息无违规情形[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