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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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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30092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 多轮选举按每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累积票数[8]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分别对应相乘且投向相应候选人[8] - 所投选票数和候选人数有上限要求[9] 选举结果 - 董事按得票决定当选,当选需超出席股东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1]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一半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重选[11] - 当选人数超一半但不足应选,新董事会可补选或重启程序[11]
江天化学(30092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不受限[11] - 会议应由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4] - 工作小组负责搜集信息和议案前期准备并提交审议[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江天化学(30092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拆借资金[5] 防范机制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9]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9] - 实行检查及汇报制度[10] 监督措施 - 独立董事定期查阅资金往来[11]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专项说明[11] 清偿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2] - 非现金资产清偿须属同一业务体系[13] - 以资抵债需中介评估定价[13] 违规处理 - 违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5] - 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
江天化学(3009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与投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4] 投票制度与记录 - 特定情形下股东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2]
江天化学(30092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2] - 公司根据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计划与通知 - 审计部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3] - 内部审计通知书书面形式在审计实施五日前送达[13] 审计部职责 - 审计部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估[8] - 审计部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资料,审计会计报表,制止严重违规行为[10] 审计档案与资料保存 - 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对审计档案归档[15]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6]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7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审计委员会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5]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8]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9]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9]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审计部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可向董事会提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制度时间 - 本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24]
江天化学(3009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非担保、资助)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非担保、资助)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非担保、资助)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非担保、资助)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非担保、资助)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为重大风险事项[11] 股东报告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时应报告[15]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后应预报重大信息[17]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六种情况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17]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8] 资料报送要求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资料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董事会秘书[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19]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导致违规由相关人员担责[20]
江天化学(3009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会计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上年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 净资产差错金额占上年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 收入差错金额占上年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 利润差错金额占上年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信息披露问题认定 - 涉及金额占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为重大错误或遗漏[9] - 涉及金额占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重大合同等交易为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9] - 涉及金额占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为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9]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为重大差异[9]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20%以上为重大差异[9] 制度执行与管理 - 季度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4]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5] - 制度与国家新法规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5]
江天化学(3009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5 13:21
汇报与协商 - 公司管理层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汇报重大事项进展[3] - 财务负责人应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 审计委员会与相关方协商确定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4] 审计与评估 - 年审会计师完成审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委员会[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5] 其他规定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相关程序[5][6]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控检查,审阅并表决内控评价报告[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各方沟通工作[7] - 沟通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存档[7]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7] - 工作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0]
江天化学(3009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3][4] - 暂缓、豁免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不得滥用程序[4][5] - 决定需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6]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7][9]
江天化学(30092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5 13:21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公司为规范平台信息管理制定本制度[2] - 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4]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6] - 保证发布及回复公平性,不得选择性回复[7] 信息发布流程 - 证券部收集拟订,董秘审核后发布或回复[10] - 重要或敏感回复可报董事长审批[12] 其他 - 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董秘可征求外部意见[1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