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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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1:4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召开时间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3 08:26
合规与检查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每月1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4] 意见与报告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9次[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3次[4] 培训与变更 - 2023年12月28日培训1次[4] - 2023年4月和12月分别进行保荐代表人变更[8] 整改与承诺 - 2023年5月方正承销保荐收警示函已完成整改[9] - 公司各项承诺事项均已履行[6][7] 保荐检查 - 保荐工作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问题[5]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5-13 08:2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自2022 年7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并就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管理 及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本信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5-08 09:28
业绩相关 -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取消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股票期权[2] 股票期权注销 - 2024年4月25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 14名激励对象变动,注销45.15万份股票期权[2] - 本次拟合计注销114.17万份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2] - 2024年5月8日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3]
法本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9:5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 16.77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90,757 股至 2,981,514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为 0.35%至 0.7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回购股 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
法本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超)
2024-04-28 07:51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5] - 2023年召开4次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无缺席[6][7] - 2023年11月修订《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7] 人事变动 - 2023年1月16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芳为财务总监[13] 激励计划 - 2023年1月、4月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议案[12] - 2023年5月31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12] 其他事项 - 2023年度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10] - 2023年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天健保证审计连续性[10] - 2023年任期内无会计准则变更外的会计政策更正情形[13]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15]
法本信息: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07:4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8.8457247423亿元,上年同期为35.858327699亿元[7][20]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为37.7431327135亿元,上年同期为34.552465037亿元[20] - 2023年度净利润为11.300960378亿元,上年同期为12.92510802亿元[20] 财务状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3.6104002719亿元,坏账准备为1.3682513453亿元,账面价值为12.2421489266亿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412.313488万元,减值准备为20.615676万元,账面价值为391.697812万元[8] - 固定资产上年年末数为374,736,587.00元,期末数为428,190,204.00元[18] 现金流量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30587961亿元,上年同期为 - 0.501169394亿元[23]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0.368626035亿元,上年同期为 - 3.0726005196亿元[23] - 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2135911485亿元,上年同期为6.4154690914亿元[23] 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51290444.25元[27] - 本期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129,251,080.24元[28] - 综合收益总额为144,456,154.49元[28] 税收政策 - 2023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15] - 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东营法本信息公司、深圳法本技术公司适用[116] - 2023年部分公司享受减免税费优惠[117] 其他 - 公司将7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180][181] - 对重要联营企业持股比例均为25.50%[183] - 本期新增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3,521,368.03[185]
法本信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8 07:4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议案时,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10] 担保特殊情形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提前1个月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7] - 公司应要求对方修改违反规定或有不合理义务、无法预测风险的担保合同条款,对方拒绝则拒绝担保并汇报[22] 担保管理 - 公司指定部门应妥善保管对外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适时监控并定期与银行核对[22] - 财务部应对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情况跟踪监督,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及时汇报[22]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23] - 被担保人未履约等情况,财务部应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担保情况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决议应公告[26]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信息[26]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7] 责任与制度生效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9]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7:47
资金募集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4,998.96万元,净额58,511.72万元[1]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60,066.16万元,净额58,128.21万元[2][3] 资金投向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金额45,763.78万元[4]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金额74,282.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066.16万元[4] 资金管理 - 2023年同意延长不超16.70亿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期限[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证券公司理财产品1.91亿元、银行结构性存款2.55亿元[6] - 本次拟使用不超16.5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7]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为保本型理财产品[9] 审批情况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方正承销保荐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0]
法本信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4-28 07:47
股票处理 - 2024年4月25日会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4] - 因激励对象变动及业绩考核不达标,合计作废158.19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114.17万份股票期权[5][6] 影响与合规 - 本次事项在授权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不影响财务和经营[6][7] - 监事会和律师认为事项合法合规,公司需公告决议及履行披露义务[8][9]